关于《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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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0日,槐荫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济槐政发〔2022〕2号)。下面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和重要举措等方面,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一、 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有积极作用。区司法局积极履行职责,着重把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特点,紧密结合我区年度重点工作,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商讨,相关部门沟通论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并报请区委同意后,形成了本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决策事项
1.事项名称:槐荫区经十西路汽车产业带发展规划
承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2.槐荫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承办单位:.区文旅局
3.事项名称:槐荫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承办单位: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决策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
四、 出台目的
1.为了提高各部门重视程度,认真做好决策草案的拟定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做好所承担的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信息公开。
2.通过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责任单位,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现“可视化”计划管理,有助于提高决策质量效率,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五、 重要举措
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制发通知,启动本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申报工作。根据各单位意见和报送情况,于2022年7月16日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要求对外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并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确保依照法定程序顺利实施,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531-8758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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