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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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济槐政发〔2026〕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动态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槐荫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承办单位:区水务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2月)
二、关于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承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