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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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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01-26

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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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要求,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制完成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通过槐荫区政府网站、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创新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培训等信息,扎实做好《济南市槐荫区“宜商槐荫”十八条措施》等政策解读工作,紧盯重点领域,紧贴民生关切,持续深化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按照《条例》规定,我局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坚持依法审慎办理,对属于我局公开职责范围的申请,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对不属于我局公开职责范围的申请,及时向申请人作出答复,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通过政务公开系统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邮编、电话以及电子邮箱,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条,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其中线上申请件5件,线下申请件0件,无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行政审批服务局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三审三校”流程,严格履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责任,规范内容发布、运营维护等工作。组织重点岗位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强化安全意识和岗位职责。持续开展网站和新媒体风险隐患排查,积极稳妥做好突发舆情的处置工作。同时,对本单位的“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齐鲁之窗”两个微信公众号和一个视频号进行规范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权威信息、解答公众疑问,各新媒体平台未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等行为。

 

    (四)平台建设

    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槐荫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两大载体为依托,及时推送工作动态。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办不成事”窗口等专区,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相结合,提高企业、群众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推动的良好氛围,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2024年,我局共计发稿百余篇,改革创新经验入选《新时代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海右学习教案”》并在市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海右先锋”刊发,同时参选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其先进做法先后被央广网、人民网、中国社保杂志、齐鲁晚报、大众报业、山东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2024年11月20日,全国“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走进齐鲁之窗宜商服务中心,齐鲁之窗社医保助企的典型做法被《中国社会保障》杂志刊发。

 

    (五)监督保障情况

    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相关信息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针对文件公开或政策解读不到位、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及时限时整改。加强重点领域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对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等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政府信息依法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4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切实促进依法审批,发挥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网络舆论治理能力有待提高,突发性紧急性网络舆情,对工作人员的反应速度、应对措施、正向引导及危机处理能力提了出更高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学习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经验做法;积极探索不同层级宣传途径,让更多泉城群众感受满“槐”热情、“荫”为有你的审批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着力加强政策解读,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严格政策发布制度,针对涉及面广关注高的政策文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公开发布解读材料的工作要求,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方便群众知情的核心,通过局微信公众等形式实行信息公开,以便广大群众查询。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共收到6件人大代表建议,共收到11件政协提案,截至目前,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承办建议提案面商率100%、答复面复率100%、满意率100%,办理结果均已公开。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电话:0531-87589199)。

 

 

                  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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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0

信息发布总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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