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卫生监督所2025年度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方案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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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卫生监督所2025年度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方案及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省、市卫健委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计划及方案。
一. 检查范围
驻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开展医疗活动其他机构和个人。
二.工作内容及目标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9)加强医师处方资格的检查,对不具备资格开具处方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10)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提高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制,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在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济南市槐荫区卫生监督所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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