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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槐荫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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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审计局
2025-01-15

济南市槐荫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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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槐荫区审计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及时与槐荫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1-87589542,电子邮箱:hyqsjj@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槐荫区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及时更新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等信息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发布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及时全面公开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解读。全年通过槐荫区政府网站累计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44条不断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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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互联网渠道和线下渠道受理通畅,依法保障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4年度共收到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审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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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编制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工作提示单,明确栏目维护责任处室、更新频次。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安全保密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定期对公开信息开展自查,确保发布内容及时更新、无严重表述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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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发挥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济南市槐荫区审计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试行)》,加大定期排查和整改力度,重点对栏目更新是否超期、政策解读链接是否相互关联及准确有效等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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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政务公开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逐步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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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个别公开内容仍存在错别字;二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把握精准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提升主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保证信息公开质量。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范围,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槐荫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我区政务公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认真抓好审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报告的解读,积极打造“阳光审计”。三是强化监督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保障公众权益,也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办结率达100%,面复率达100%,满意率达100%;未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办理结果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槐荫区审计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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