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槐荫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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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槐荫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30日在槐荫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上
槐荫区审计局局长 周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牢牢把握“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125510”发展思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加大统筹力度,着力稳住经济基本盘。财税部门不断完善税收共治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政企桥梁,紧盯重点税源,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盘活存量资金,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年度经费预算,多渠道保证财政资金来源,稳定经济发展。
——优化支出结构,全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坚持民生支出尤其是“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年民生支出35.1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23%。投入新冠疫情防控资金3.1亿元,精准落实直达资金8.96亿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亿元,确保了教育、卫生健康、城乡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领域的民生支出需求。
——健全制度体系,强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印发《槐荫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槐荫区区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槐荫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类)评审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对45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和全周期跟踪,涉及预算资金1.85亿元,对67个工程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审减项目预算资金2,550万元,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行。
——加强资产管理,聚力提升国有资产效能。印发《关于完善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行为,加大存量资产盘活使用力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
2022年度,区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开源节流,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和职能监督,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对单位预算编制及公开审核监管不够严格。部分预算单位存在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未细化、政府采购合同和验收结果未按规定公开等问题。
2.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较为薄弱。39个预算单位中期财政规划未编报或编报不完整,区财政局未编制区级中期财政规划。
3.财政专户利息收入、单位资产处置收入55.67万元未及时缴库,审计期间已缴库29.58万元。
(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方面
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一是纳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管理的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通过财审联合清理,60家预算单位上缴结余资金2,146.99万元。二是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前年度专项结余资金38.33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7月底已上缴。
(三)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方面
1.工程类项目评审工作管理不到位。一是未建立对第三方评审机构的考核机制。评审报告内容简单、格式不一,上传至评审系统的结果资料不完整。二是个别预算单位项目评审工作未实际执行到位,存在符合评审条件的工程项目未上报系统进行评审或工程项目未按评审金额招标问题。
2.部门预算绩效工作管理不严格。一是部分预算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不完整或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二是部分预算单位绩效自评质量不高,存在指标未填报但得满分、预算执行率低或未完成既定绩效目标仍得高分等问题。
(四)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1.因历史遗留原因,1个财政专户账面股权投资未纳入总决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范围。
2.个别单位投资成立的企业已被注销,但账面投资未按规定及时核减处理。
(五)延伸审计情况
1.1个已撤销建制的事业单位,因人员未安置到位,至今仍按照正常预算单位进行管理,且存在多部门管理情况。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
2.部分民生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惠民消费券发放中,有2家参与活动的企业不符合活动参与要求;文旅消费券活动规则不健全,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实际消费行为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目前两个主管部门正在采取措施进行积极整改。二是因原管理系统不完善,有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了租赁住房补贴1.82万元,审计期间已全部追回。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重点审计了3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单位能够积极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1个单位聘请法律顾问9.6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个单位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和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55.58万元未编入部门预算。
2.预算编制不细化。2个单位人员定额公用经费预算未细化,整体编入“办公费”科目。
3.预算编制不科学。2个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1项工作经费,未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预算,预算执行率均不到50%。
(二)预算执行方面
1.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招商引资等专项经费,涉及资金5.59万元。
2.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个别大额支出未履行“三重一大”程序;1个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开设银行账户较多,审计后已销户5个。
(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方面
1.医保基金管理不严格。4名已死亡人员医保账户未及时注销,仍被多次使用,涉及医保统筹基金0.16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
2.项目费用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招标设定的项目管理费、拆迁管理费计价方式不合理,项目间户均费用差距较大;扬尘治理费按开工前评估的费用支付,未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付款;提前两个月支付了1个项目管理合同款。
3.对安保、保洁服务监管不到位。1个单位部分项目合同未明确安保人员数量,安保服务费用结算无明细。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个单位存在资产损毁未及时处置或资产盘亏、闲置等问题。
三、槐荫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共有22个行政单位预算安排购买服务项目296个,实际支出1.06亿元,在教育、养老、残疾救助等民生领域取得了良好成效,进一步推动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审计共延伸调查了11个部门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购买主体和内容方面。9项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不合规,应为行政机关,实为其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个别单位将自身职责范围内应履职的部分事项整体外包给第三方;21个单位通过第三方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人员,属于变相用工。二是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部分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细化;部分公共服务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个别服务机构无相关资质,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三是绩效管理方面。个别单位对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项目监管不够到位,未达到预期培训效果。
四、槐荫区城市社区治理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全区共投入城市社区人员及工作经费1.59亿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应急联防站建设资金4,968.26万元,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审计共延伸调查了10个街道办事处及29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社区治理人员管理方面。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的考核指标不科学、未建立个人档案或社区工作者长期被借用;部分专职网格员年龄超过规定的45周岁。二是社区设施建设方面。部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未办理房产移交、已移交未办理确权登记或因房屋漏雨等原因未正常投入使用;个别街道办事处投资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形成的部分资产未入账管理。三是社区服务能力方面。部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不足,存在功能设置不齐全、服务内容单一、老年人入住率不高等情况。四是委托运营管理方面。个别街道办事处未制定运营方异常退出时的风险防控应急预案,运营方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运营方经营范围无养老业务。五是应急联防站建设及运营方面。街道办事处自建的6处应急联防站因经费不足未正常运营,在建的5处因政策和资金原因暂时停滞;个别街道办事处监管不到位,应急联防站消防救援器材租赁供应商无相关经营范围。六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个别街道办事处拨付给第三方的专职网格员人员经费,合同到期后未与第三方清算,剩余资金未及时收回,延至下一合同期使用;楼长津贴发放程序不规范,使用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资金,支付社区办公电费。
五、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租用借用管理情况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2013年印发了《槐荫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监管暂行办法》,区财政局2022年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通知,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行为进行了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制定全区房屋租用借用管理办法,对各单位租用借用房屋情况缺乏统一管理。二是房屋租用管理不规范,单位自行租用房屋和自行商定租用价格,个别租用价格偏高。三是房屋出租管理不严格,个别单位房租未及时收缴或出租房屋采用后收房租方式,个别房屋出租价格偏低。四是房屋管理不到位,部分房屋未计入单位固定资产账管理或闲置。
六、审计建议
(一)加大资源统筹力度,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对部门预决算编报情况的审核,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应编尽编、科学细化、准确完整,保证财政预决算、财务报告编制质量,提高预算统筹和约束能力。二是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跟踪监控,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推动预算执行率不断提高。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盘活机制,定期清理回收并统筹安排使用,加大重点资金、民生资金管理力度,实现全过程监管,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加强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确保项目绩效填报内容完整、绩效指标科学量化、绩效自评真实客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压实管理主体责任,防范经济社会运行风险。一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管理意识,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合规、程序规范,同时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管,健全内控管理和考核机制,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规避衍生财政风险。二是强化社区治理能力建设,部门单位应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社区治理人员管理机制、社区服务设施运营监管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四)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全面盘点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对盘盈或盘亏的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分类处理,确保记账规范和账实相符。二是制定房屋租借管理办法,明确租借主体和范围,完善审批流程和租用价格评估机制,强化租金收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三是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区委“抓项目强产业攻坚提升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建设黄河流域中心城市一流城区、加快新时代槐荫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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