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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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支情况。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65,460万元,全年实际实现170,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71,843万元,实际实现支出209,230万元,完成预算的122%。其中:区本级预算安排151,843万元,实际支出190,397万元;办镇级安排20,000万元,实际支出18,833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年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70,427万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结算补助和各项专款48,63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上年专项结余3,366万元,减体制上解和各项结算上交8,980万元、调出资金1,22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000万元、结转下年专项支出2,991万元,全区实际可用资金为209,230万元。全年一般预算支出209,23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2012年一般预算收入较区人代会计划超收4,540万元,其中:财政部门超收8,640万元,地税部门超收230万元,国税部门短收4,330万元。由于财政部门超收的收入中,有1,250万元系上级拨付的不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土地熟化成本款,其余均为非税收入,按照目前我区非税收入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非税收入超收实际未增加可用财力。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1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380万元,加上年结余6,0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651万元、调入资金1,224万元,共计22,292万元;当年基金支出14,159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842万元,共计16,001万元;年底结存6,291万元。
(三)非税收入收支情况。2012年政府统筹非税收入552.57万元,当年未支出,年底累计结存4,511.30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一年来,区财政局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靓丽槐荫”的目标,以西部新城和园区建设为重点,强化“六位一体”综合治税机制,积极培植重点财源,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预算任务,为全区各项事业健康长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在预算收入方面,通过积极培植重点产业和总部经济,不断加强财源建设,壮大可用财力,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收入任务。在预算支出方面,通过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将部分政府性基金编入本年度预算并通过区人代会审议,不断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行业、项目和民生资金的投入力度,保证全区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在财政管理方面,通过建立并完善财政综合业务网络操作平台,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管理,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的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财政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从对5个预算执行部门单位的审计及对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的延伸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规定,专项资金基本按照资金的使用渠道拨付使用,较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区财政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方面,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在预算收支、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部门
1、预算编制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编制预算未充分考虑上年结余因素;2012年区人代会批准财政部门征收计划18,260万元,全部为非税收入,仅编入部门预算7,085万元;各预算单位的取暖补贴、第十三个月工资以及部分预算单位连续多年追加的临时经费未编入部门预算。二是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预算支出未批复到具体部门或项目,如:罚没及收费支出、稳定应急预备经费、专项经费等。
2、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应交未缴预算收入18.66万元。截至2012年底,国库集中支付结算中心结存各预算单位利息收入18.66万元,未上缴国库。二是将专项资金1,250万元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国库。2012年,区财政局将市国土储备中心拨付区投融资管理中心的土地熟化成本款1,250万元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国库,该资金不属于非税收入范畴。
3、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政府采购方式不规范。一是部分施工单项合同在2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由于手续不全,未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二是部分单位单项或批量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服务等项目,由于采购申报时间较晚,未通过公开招标采购。
4、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方面
一是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比例低。2012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44,76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7,224万元,占当年财政实际拨款资金总额156,816万元的28.55%。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单位经费账户尚未取消,其余财政拨款通过单位的经费账户拨付。二是部分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只收不支。由于部分预算单位经费账户结余资金较多,经费支出均通过经费户,零余额账户只收财政拨款额度,不发生支出,年底将该账户收入全部转入经费账户管理,零余额账户成为收入过渡户。
5、资产管理方面
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尚未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统一规范审批管理,致使部分单位出租房产行为比较随意。近几年通过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出租房产存在租期长、租金低、出租合同不规范、不按规定保管存档,且租金不能按时收取等问题。如:区房管局2011年6月出租槐荫房产大厦及区委党校2005年出租教学楼、客房、餐厅等均存在租期过长、租金偏低、年租金递增幅度小、且被转租的问题。
6、办镇财政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充分调动办镇培植壮大财源、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2012年对2009年的办镇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加大了招商引资和超收分成的激励机制。但因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2012年我区房地产以及部分支柱产业业绩下滑,造成14个办镇中有6个办镇未完成当年税收任务,其他办镇虽然完成了当年的税收任务,但增幅较小,超收分成较少,办镇所得财力受到了较大影响。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省市都对财政体制进行了较大调整,在税收体制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我区应积极适应省市有关改革,按照鼓励性、保障性、引导性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符合我区情况的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合理调整我区办镇财政体制,引导和促进全区各办镇进一步培植财源,发展区域经济。
(二)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委党校、区环保局、区执法局5个部门单位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区执法局职工养老金及区委党校、区环保局、区安监局连续三年分别追加的教师节活动经费、秸秆禁烧奖励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支出未编入当年的部门预算。
2、超范围收费。区委党校超范围收取授课费、资料费16.58万元。
3、罚没收入上缴不及时。区执法局跨年度延迟上缴简易程序案件收缴的罚款收入3.78万元,且一般程序案件行政处罚不及时。
4、未执行政府采购。其中:区城管局购置燃油321.65万元、区委党校购买图书0.94万元。
5、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安排使用。区城管局和区安监局分别结存综合整治及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439.65万元、37.2万元,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区安监局使用安全月宣传专项经费12.51万元弥补经常性结余。
6、车辆运行管理不规范。区安监局和区执法局车辆维修管理不严格,维修间隔时间短、次数多、费用高;未严格执行一车一卡的加油规定,单车加油卡存在超油箱容量及汽柴油混合、不同型号汽油混合、连续多天加油的现象。
7、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区城管局公厕117座、垃圾中转站26座、保洁员公寓3座,共计284476平米;区委党校现使用的教学楼、学员宿舍楼、办公楼等,共计4665平米;区执法局电子显示屏1个及与其他单位更换的4台空调等资产均未入账管理。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槐荫区2010-2012年基本药物改革补偿资金安排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0年3月始,我区先后对13家槐荫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和72家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对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至2012年末共支付补偿资金1,593万元。该项制度的实施,使药价平均下浮22.1%,临床用药趋向规范,群众得到实惠,社会效益明显。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本药物品种少,且增减变化和配送不及时,不能满足用药需求;二是部分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违规自行采购药物,且部分村卫生室未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三是振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系统错误多得基本药物补偿资金2.62万元;四是多数社区卫生机构的药品未进行明细核算,村卫生室均未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五是社区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少,业务用房紧张,医疗技术力量薄弱。六是现行的机构管理体制,使人员、工资等综合配套改革无法及时跟进。
(二)槐荫区学前教育现状审计调查
2011-2012年我区共投入5,500万元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并通过不断规范办园秩序,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多途径加强幼教队伍建设,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12年末,全区共有注册幼儿园108所,在园幼儿17,550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分布不均衡,城乡差距较大;二是无证园取缔难度大,现实需求存在且缺少执法措施和手段;三是财政资金投向单一、分配不合理,影响了普惠性。四是困难儿童资助政策不完善,分配机制不健全;五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代记账和借用票据的现象;六是住宅区规划与建设配套园不同步,新建配套园移交难度大;七是民办园整体办园水平偏低,硬件设施配备不足,保教水平不高;八是幼教编制短缺,队伍结构不合理,聘用教师待遇偏低,教师队伍不稳定。
(三)2012年城区内河道整治经费投入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2012年,区财政局共安排城区内河道整治经费937.44万元,同期结算支出772.99万元。通过对我区7个办事处17条河段的清淤疏浚、日常保洁及所有城区内河道的维护管理,河道泄洪能力明显加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办镇承担清淤资金的30%负担过重。2012年河道清淤工程审定支出1,048.76万元,根据我区河道清淤资金的筹集规定,7个办事处需配套投入30%的资金,其中最多的一个办事处需配套资金99.86万元,因负担过重,相关7个办事处均未配套,造成工程资金缺口;二是河道整治清淤和河道维护工程的施工单位,未通过工程招标确定;三是个别施工原始记录资料不完善,签证单手续不完备,施工监理未完全按规范执行等问题。
(四)2010-2012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
2010-2012年全区共投入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15.90万元,同期支出803.55万元。该项资金的使用对改善我区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一是区环保局累计闲置污染防治资金273.09万元未安排使用;二是区环保局超范围拨付区市政局小清河治理等4个不属于污染防治的项目资金11万元;三是项目补贴资金超规定比例。区环保局拨付绿色学校创建等4个项目的补贴资金,有2个项目占总投资比例的51.73%、2个为100%,均超过了40%的规定比例;四是项目申报资料的内容不完整。12个项目的申报资料中无区环保局和区财政局两个审核部门的负责人签章及单位公章;五是区园林局使用腊山湖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60万元购置苗木等未实行政府采购;六是济南好邦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废料处理沼气项目未按照申报的具体内容实施,未购买生产用锅炉,致使项目未达到设计要求,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四、投资审计情况
投资审计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节约财政资金为目标,对投资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重点把关,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性和建设性作用,监督效果明显。一是突出重点,加大跟踪审计力度。紧紧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项目建设,严格程序和标准,积极做好地上物清点和房屋测量的跟踪监督服务工作。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对少数村民的弄虚作假行为及时制止,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利益。重点项目跟踪共审核协议资金2.52亿元,房屋测量93万平方米,清点树木6.8万余株。二是工程结算审计成效显著。一年来共完成工程结算审计38个,审报值4,872.74万元,审减值699.96万元,审减率14.37%,提高了财政资金投资效益。三是扩大政府投资审计范围。依据《槐荫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将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逐步实现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
五、改进本级预算执行工作的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进一步深化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的完整性,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非税收入以及单位上年度结余等财政资金纳入预算中,加强各预算执行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
(二)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严格非税收入的入库范围,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机制,建立重点资金、项目的跟踪问效以及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特别是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加大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将工程支出、车辆保险及燃油购置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提高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比例;二是加强对零余额账户的管理,取消部门单位的经费账户,将资金集中在国库单一账户中管理,充分发挥零余额账户的监督效能;三是充分利用财政综合业务平台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平台建设,理顺平台中各模块间的衔接流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一是加强对资产出租的审批管理,尽快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强化对各部门单位资产的管理,对于未入账或入账不实的资产,应及时排查、清理,充分利用财政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监管,采取自查和集中清查的方式,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继续深化办镇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地域、财力的不同,科学、合理的制定办镇财政体制,不断完善办镇招商引资和综合治税分成机制,逐步壮大办镇的可用财力,保证办镇各项事业健康有序运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区审计局将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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