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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
113701040041905776/2013-5018504
区审计局
2013-12-01

201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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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支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1年全区一般预算收入121,600万元,全年实际实现140,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15.3%。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25,822万元,实际实现172,357万元,完成预算的137%,其中:区级预算安排109,822万元,实际支出152,543万元;办镇级预算安排16,000万元,实际支出19,814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年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40,226万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结算补助和各项专款41,578万元、上年专项结余2,360万元,减体制上解和各项结算上交7,282万元、调出资金1,159万元、结转下年专项支出3,366万元,全区实际可用资金为172,357万元。全年一般预算支出172,35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785万元,加上年结余3,1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23万元、调入资金1,159万元,共计15,223万元;当年基金支出8,265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921万元,共计9,18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037万元。

  (三)非税收入收支情况

  2011年,政府非税收入749万元,其中:政府统筹非税收入653万元,其他收入96万元;当年无支出;年末累计结余4,185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是好的。一年来,区财政局围绕“全面赶超、跨越发展、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的目标,认真贯彻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牢牢抓住新区开发和老城提升的机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预算收入方面,积极培植重点财源,不断壮大财力,加强税收征管力度,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收入任务,财政收入稳步快速增长。在预算支出方面,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支出力度,同时集中财力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保障资金的投入,保证了全区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在财政管理方面,通过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加强预算约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财政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建立了财政业务综合处理信息平台,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建委系统各预算部门单位基本按照部门预算组织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各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在资金拨付和使用方面较为规范,基本按照资金渠道使用,较好地发挥了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区财政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方面,以及预算执行单位在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法律法规不相符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部门

  1、预算编制和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2011年,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未完全纳入国库实行预算管理;编制预算未考虑部门单位的上年结余。二是预算编制不细化。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未在一般预算收入中明确编制的具体数额;部分预算支出项目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单位。三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部门单位少、部分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金额差别较大。2011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31个,较上年增加20个,但仅占全区84个部门及办镇的36.9%;服务类项目年初采购预算384.7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00万元,是年初预算的3.12倍。

  2、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应缴未缴国库非税收入2,669万元。2011年,应上缴国库非税收入15,181万元;当年实际上缴12,512万元;年末应缴未缴国库非税收入2,669万元。二是部分专项资金652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其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500万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奖代补资金87万元、节能奖励资金及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等65万元,截至审计日尚未安排使用。三是对部分单位临时经费的追加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部分单位在年初项目预算尚未执行完毕且有结余的情况下,追加项目临时经费,个别单位追加的临时经费未按资金用途使用,并且结余闲置部分资金。

  3、执行国家法规政策方面

  一是国库集中支付执行不到位。2011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7,54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1,990万元,但仅占当年财政支出的10.18%,比例偏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65个单位经费账户未取消,部分资金通过经费账户拨付,年末结余资金全部沉淀在国库账户外;区财政局各科室对口管理的政府性资金,均由相关科室单独开设银行账户核算管理,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二是政府采购管理需进一步加强。2011年,超过50万元的设备、工程类项目采购金额共计17,412.4万元,其中通过公开招标9,016.38万元,占采购金额的51.78%,公开招标的比例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年初编报了采购预算,但当年实际采购时未通过政府采购审批执行。

  4、财政监督管理方面

  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不够到位。近两年,区财政局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相继出台了关于资产处置、购置及试行资产条码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规定,但仍然存在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对2010年和2011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不到位,部分单位的账外资产至审计日尚未入账管理。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所属二级单位的资产监管不到位,从2011年下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和2012年的非税收入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资产未入账或由所属单位管理,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均未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区建委、区园林局、区市政局3个部门单位及延伸审计的情况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其中:区市政局2处房产未核销;区园林局28.5万元景观石未及时入账,其下属济南景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处置4辆汽车账面未核销。

  2、未执行政府采购。其中:区市政局车辆加油及购置办公用品等16.85万元未通过政府采购;区园林局苗木购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未通过政府采购。

  3、应缴未缴税费。区园林局下属济南景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房屋未缴税费4.62万元。

  4、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其中:区建委450万元,区市政局5,441.39万元。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2011年财政资金收支结构的审计调查。

  2011年全区财政总收入195,254万元,财政总支出191,367万元。通过培植财源,强化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为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收入结构不合理,2011年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86.60%,较上年下降5.06%,今年一季度又下降为71.46%,降幅较大;房地产业、建筑业完成的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47.07%,成为我区税源支柱,但受政策及市场等因素影响明显,使得全区税源基础不稳固。二是财政支出进度不均衡,支出进度缓慢,上半年一般预算支出进度落后于收入进度18.87个百分点,67.81%的支出均发生在下半年,12月份支出尤其集中,占全年支出的32.90%;三是支出结构不合理,支持经济发展支出仅占当年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的2.74%,且资金分配较分散,不能发挥应有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力度较小。

  (二)2009-201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

  2009-2011年全区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6万元,共涉及项目单位9个,主要用于自来水安装、道路修缮等民生项目,管理使用总体情况较好。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安排临时预算金额过大,三年来临时预算占区级安排资金的83%。二是资金申请程序不严谨,项目单位申请资金时没有书面申请资料。三是区民宗局由于资金安排分散、拨付时间滞后,造成项目资金未发挥整体效益,有的村因资金不足尚有遗留工程,有的村资金拨付时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四是区民宗局对拨付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够,项目单位存在无合同施工、列支非工程建设费用、资金闲置以及票据使用及账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五是建设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项目建设单位档案资料不完整、竣工工程未进行验收等问题比较突出。

  (三)2010-2011年城乡低保资金安排管理使用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

  2010-2011年全区共投入低保专项资金6,993.07万元,同期发放6,493.43万元,截至2011年末,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共4297户。两年来,通过不断提高低保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加大了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有效的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社区、办镇及区民政局三级均对变更享受金额审核把关不严,家庭动态信息审批资料有缺失。二是存在特殊情况申报超出规定范围、擅自调整享受金额、申报收入和社区核定家庭收入与实际收入情况不符、申报及发放金额与应享受金额不一致等问题。三是低保“动态管理”、“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分类施保补贴动态管理、续保申请及收入核定不及时、有的家庭核定收入长期不变、申请及审批资料要素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

  (四)2010-2011年再就业资金安排管理使用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

  2010-2011年全区共安排再就业资金2,514.78万元,同期拨出使用1,583.54万元,在扶持就业、促进就业、帮扶弱势群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再就业资金结余较大,截止2011年末区财政结余就业资金931.24万元,且没有具体的项目用途,未及时发挥该资金效益。二是区就业办在社保专户列支非补贴类费用支出5.7万元,用于职介中心购电脑、培训科购办公家具等支出。三是区就业办及6个办事处闲置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54.9万元。四是创业培训补贴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益,参训人员实现就业率低。五是内部管理不完善,部分劳保中心对相关材料保存不规范、职业介绍业务尚未开展。

  (五)2010-2011年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

  2010-2011年执收单位上缴财政专户非税收入31,158万元,同期支出27,824万元,政府统筹资金1,472万元,基本实现了全区非税收入管理的全覆盖。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应当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通过财政专户核算,不定期汇总缴入国库,未全部纳入国库管理。二是除罚没收入、排污费和环境监测费外,其他非税收入均未纳入部门一般预算管理。三是部分办镇及主管部门的个别房产未入账,由其所属单位管理,房产出租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四是部分单位的房屋出租或收费合同均由各分管科室负责签订、保管并收取费用,财务部门无备案,无法对合同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2010-2011年水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

  2010-2011年全区共安排水利资金1,349.24万元,同期支出426.99万元,在抗旱、防洪、农田灌溉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主管部门闲置892.25万元未使用;河道治理与维护项目资金的用款单位资金不足、缺口大,而主管单位的资金结余较大。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施工单位多数无施工、设计资质。三是票据使用不规范,吴家堡农委、吴家堡水利站专项支出多以三联收款收据、白条的形式入账。

  四、投资审计情况

  投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进行跟踪审计的同时,及时抓好竣工项目的结算审计,注重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监督效果明显。一是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根据区政府出台的《槐荫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通过政府采购网中标信息平台及对各办镇、部门建设项目的摸查统计,摸清全区建设项目的总体情况,确定审计监督重点;二是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坚持以项目投资控制为主线,实施审计关口前移,重点把握工程合同签订审核关、工程变更审计备案关、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关,从源头入手, 把好关键环节,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提出审计建议10条,全部被采纳,节约政府资金50多万元;三是严把审计结算关,监督效果明显。一年来共完成体育中心体育场、张庄路、经十路环境综合整治、槐荫医院外墙装修等12个项目的结算审计,报审工程造价4,384.25万元,审减527.23万元,审减率为12.03%。四是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关注民生工程审计。加强对棚改拆迁工作的跟踪审计,采取全程关注、重点环节详查的方式,切实保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对投资项目全过程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在规范投资项目管理、节约政府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本次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查出违规问题资金2,669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9,151万元,其中:应追缴入库财政收入2,669万元,已入库2,669万元。目前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单位针对审计和审计调查提出的处理意见或建议,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区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和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二级单位资产的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及清查的通知》等文件;区民政局为规范低保资金的申请审批程序,组织对全区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启用下发低保申请、审批制式文书;区园林局下属景艺公司上缴了漏缴的税费。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管理,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认真加以整改。

  六、改进本级预算执行工作的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水平。一是要继续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减少年初预留经费、年度预算追加,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力度,规范各部门单位的采购行为,并逐步提高政府采购集中支付和公开招标的比例,对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采购单位应按照要求办理资金结算手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提高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加强资金拨付的时效性和均衡性,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建立从立项审批到事后追踪问效制度,确保资金的规范管理,保证实现专项资金效益最大化。三是进一步完善各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政府、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权责范围。

  (三)加强集中支付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比例。一是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和数额,将定点加油、车辆保险等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大国库直接支付比例,增强财政支出活动的透明度,不断提高资金运行和使用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区财政局各科室的管理程序,尽快将各科室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从资金源头上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一是要充分利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二是对办镇、部门及其所属二级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彻底摸清资产存量,特别是要查清单位自建但无房产证,以及所属破产企业和辖区居委会转入房产的存量及管理情况,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的流失。

  (五)重视和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核销工作。应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对账、结算、核销,做好年终清理调账,应转为收入或支出的要调整列入当年收支。切实做到往来款项及时清理、销账,不长期挂账。

 

 

二○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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