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槐荫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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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坚持以推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为着力点,加大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作用。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125510”发展思路,认真落实“抓项目强产业深化落实年”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在此基础上,区审计局起草了审计报告,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形成了《关于槐荫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8月27日,受区政府委托,区审计局向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二、《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审计工作报告》集中反映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以及2024年下半年以来组织的重大政策落实事项、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等领域的14项审计成果。报告共分为6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包括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地方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财政基础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6个方面,主要反映财政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费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债券本金未及时收回、决算报表和财务报告数据与账面数据不一致、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管理等问题。
第二部分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包括重大政策落实、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执行、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国有资产管理5个方面,主要反映家庭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
第三部分是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包括乡村产业振兴相关政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2个审计调查项目,主要反映购置的设备使用率不高、部分建设主体未向村集体兑现利益分红、项目验收把关不严、未对有害生物防治药剂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未按规定收取绿化补偿费、未及时拨付个别生态整治工程资金等问题。
第四部分是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包括教育费附加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济南市兴济河(槐荫区段)河道治理提升工程、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现状及医保基金使用、城市社区治理、科技专项资金5个审计调查项目,主要反映将部分非改善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事项列入教育费附加预算、河道治理提升工程和学校教学楼建设工程量不准确、未及时完成项目竣工决算、部分医疗机构对诊疗项目重复收费或高套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未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禁入清单、对科技项目和资金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部分社区治理和科技补助资金未支付等问题。
第五部分是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审计情况。包括财务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3个方面,主要反映超付材料款和工程款、已完工项目收入和成本未及时结转、部分资产闲置或未入资产账管理、未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问题。
第六部分是审计建议。从科学管理强发展、压实责任保安全、聚焦重点促规范、强化监管提质效4个方面提出审计建议。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推动审计意见建议落地落实,并于年底前向人大报告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紧盯问题整改,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动“抓系统、系统抓”的行业治理模式走深走实,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建设性作用。
二是会同其他监督部门,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加大整改督促检查力度,分类施策、加强指导,精准提出审计整改要求,严格整改结果认定,定期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约谈,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效。
三是会同财政部门,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加强督促指导,并开展专项培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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