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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保健食品选购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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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2024-03-21

保健食品选购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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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消费者正确和科学选择保健食品,有效帮助消费者提高认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槐荫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

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其经营范围应注明保健食品销售,设有专区专柜等消费提示信息。消费者可通过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二、查看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

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用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要理性选购保健食品,切勿听信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疾病治疗,以免贻误病情。

三、查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

在我国,进口保健食品和国产保健食品,均应当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注册或备案。每种保健食品都有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消费者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备案号,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查询产品信息。

四、注意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消费者发现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或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反映相关问题。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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