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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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增诚经贸有限公司等1795家企业:
按照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继续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检查中发现济南增诚经贸有限公司等1795家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年)未依法报送年报、未依法纳税、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且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未发现经营痕迹且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属于并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我局决定吊销上述公司的营业执照。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南市槐荫区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在送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由股东组织清算组清算;自清算结東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办理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其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送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并在三十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我局在槐荫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uaiyin.gov.cn)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济南增诚经贸有限公司等1795家企业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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