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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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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济槐市监发〔2024〕1号
区市场监管局
2024-01-02
2024-01-04
有效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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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市场主体

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济槐市监发〔2024〕1号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于 2024年1月1日正式开始。现就做好 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年度报告主体、时间和登录方式

(一)年报主体

1、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核准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2、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时间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广告企业:按照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广告企业每年需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并报送广告业年度统计事项,报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三)年报方式

1、电脑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方式登录或联络员方式登录。

2、手机端:

1.下载“爱山东”APP,选择年度报告填写,按提示进行年报。

2.关注“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公共服务—年报入口”,按提示进行年报。

3.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年度报告模块年报,或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二、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示即监管”上,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公示年报,增加信用积累”即优化营商环境上来。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符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的工作计划,合理统筹实际工作和年报工作之间的关系,力求取得实效。

三、统筹安排总结经验,做好提炼归纳

从历年年报公示工作进行情况来看,各单位特别是各市场监管所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结合今年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年报精细化管理模块”,各单位合理把握工作进度,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焦点不散,节奏不乱;认真加以总结、归纳、提炼,在此基础上结合年报公示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推进年报公示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满意效果。

四、积极指导抓住重点,确保年报效率

根据“年报精细化管理模块”年报分类名单管理信息,要抓住主动申报、引导帮扶、重点关注、异常清退四个模块信息,尤其对2023年度新设立和上年度未报年报市场主体,重点督促,积极引导,力求应报尽报;结合“年报精细化管理模块”年报月度名单管理信息,要抓住1-2月和5-6月重点时间节点,开展好年报公示集中攻坚工作,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较前一年度有显著提高。

五、强化宣传扩大覆盖,强化内部协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局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等相关科室和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加强年报公示以及未按规定年报市场主体处罚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频次,扩大覆盖面,继续增加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的知晓度;信用监督管理科要统筹把握年报工作总体情况和实时进度,负责解疑释惑,配合药品、特种设备等科室做好重点领域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六、落实制度严格纪律,科学组织考核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年报公示工作的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要在规范指导提供服务上下功夫,做文章,不得代替各类市场主体年报;我局将继续推行年报公示进度通报制度,并根据上级要求将年报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考核时要科学设定细分考核项目,全面反映各单位的年报工作情况。

本年度年报工作结束后,请各有关单位将工作总结报送信用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郑长琪、孙克新    联系电话:87063312

其他联系方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技术支持电话:51792417

山东省年报业务咨询电话: 82679001

振兴街市场监管所: 87956251

五里沟市场监管所: 87063345

青年公园市场监管所: 87063340

南辛庄市场监管所: 87066702

中大市场监管所: 87060820

道德街市场监管所: 87102199

营市街市场监管所: 87956520

西市场市场监管所: 87063332

张庄市场监管所: 87989083

段北市场监管所: 87984791

匡山市场监管所: 85609544

美里湖市场监管所: 87068590

兴福市场监管所: 87063354

玉清湖市场监管所: 87063325

腊山市场监管所: 87107277

吴家堡市场监管所: 85976345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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