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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10.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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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8-10

10.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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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失业登记

◆办事依据

《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1〕48号)、《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失业登记相关业务流程的通知》(鲁就人函)〔2020〕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0〕79 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省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市城乡劳动者。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

(二)外地户籍提供居住证。

◆办事程序

1.个人申请。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将申请人信息与工商、社会保险等部门数据进行核验,审核合格后,办理失业信息录入,即时办结;审核不合格的,当面告知不合格原因。

3.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验。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辖区失业登记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核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

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办理。

◆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面告知、电话告知,劳动者也可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自行查询。

◆服务电话

槐荫区 87958912 

◆服务地点

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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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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