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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0300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2

代表提案者

刘婷

会议届次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提升我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功能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10030037

承办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4-05-31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刘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功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刘婷委员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我们认为刘婷委员提的建议很好,对促进我区乡村振兴有较强的推动作用。现立足区农业农村局职能,就建议第1条“打造槐荫区青年知识信息平台,加强国内外交流”回复如下。

一是充分利用国家每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打造我区高素质青年农民队伍。在“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选拔上,重点在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青年中和各村立志在农村创业的青年中选拔,促进学员年轻化;在培训内容上,坚持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基础上,兼顾蔬菜、农业经济作物、牧渔和农产品品牌经营知识,提高青年农民多专多能素质。

二是积极组织青年农民参加各级政府举办的专业培训和农展会。每年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都举办各类涉农专业培训和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展览会(包括国际交流会),抓住每次机会,积极组织我区青年农民参加,提高专业素养和开阔视野。

三是为青年农民积极争取相关荣誉。比如在“齐鲁乡村之星”选拔和农民职称评审中,向青年农民倾斜。

四是积极为青年农民争取相关乡村振兴的扶持政策并提供优质服务。为青年农民举办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在农业农村领域带头创业的青年农民,优先争取上级各级相关涉农项目扶持,并对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

 

 

济南市槐荫区农业农村局

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