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槐荫区裕园扶老服务中心等3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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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 )、《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相关规定,将济南市槐荫区裕园扶老服务中心等3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告。新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名单如下:
济南市槐荫区裕园扶老服务中心
济南市槐荫区诚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济南市一米阳光公益服务中心
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后,应严格遵守《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济南市槐荫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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