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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槐荫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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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2025-01-27

济南市槐荫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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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到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槐荫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全区“125510”发展思路,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不断提升民政领域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全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4年槐荫区民政局秉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致力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和高效。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民政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发布274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15条。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400条,累计浏览量4.8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槐荫区民政局通过线上渠道(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形式(信函、当面递交等)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答复,按时办结率达100%,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槐荫区民政局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编辑、审核的流程与责任主体,确保信息来源真实可靠、内容准确规范。开展对涉及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明确其在信息管理过程中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严格限制信息系统访问权限,根据工作需要为不同人员分配相应的权限,防止越权操作导致信息安全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过程中,以公众对政策解读、办事指南、互动交流等功能的需求为导向,在平台建设规划中,增加了党建引领。业务宣传、学习教育等明确分类,制定了信息更新计划,明确各类信息的更新周期,确保平台信息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审核体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多个关键方面。在信息内容上,着重审查准确性,避免出现数据错误、表述歧义等问题;关注完整性,确保信息要素齐全,无重要内容遗漏;强调时效性,保证信息及时更新,符合规定的公开时限。同时,严格审核公开流程是否合规,从信息的起草、审核到发布,每个环节都进行细致排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格式不规范,一是排版混乱文字、字号不统一,行距不一致,段落缩进错误,导致信息内容视觉上不清晰,附件与正文关联性不强,附件命名不清晰,无法直观了解附件内容。二是信息分类不合理,不同类型信息混杂在同一栏目,或者应该合并的信息分散在多个栏目,查找信息困难。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信息公开的格式要求和规范标准。建立了更为严格的信息审核流程,实行 “初审 - 复审 - 终审” 三级审核制度。初审由信息撰写人员负责,确保内容完整性;复审由科室负责人把关,重点审核数据准确性与表述规范性;终审由分管领导进行,从整体上把控信息质量与政策导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我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4年度槐荫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一是制定了统一的主动公开信息分类目录。各科室严格按照新的分类标准对信息进行整理。例如,在政策文件类信息分类中,明确按照政策领域、发布时间等维度进行分类,确保信息存储有序、检索便捷。以社会救助领域政策文件为例,按照低保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不同领域细分,再结合发布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在查找某一特定年份关于救助政策时,只需按照分类路径,就能快速准确地找到相关文件。二是建立了动态更新机制。在养老服务领域策调整后,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新政策解读信息的更新。同时,通过信息更新提醒制度,对涉及政策调整、业务变更等信息的科室设置提醒。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更新符合上级对信息及时更新的要求。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槐荫区民政局共主办建议提案28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7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0件。截至目前,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承办建议提案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均已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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