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关注老年人健康,适时出台相应措施,加大对老年养老设施的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区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承办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专题研究。从您的建议中,看到了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深表感谢。下面结合您的建议内容,作如下汇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全区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趋势日益严峻,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显示,全区常住总人口67.5万,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6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7.23%,社会养老压力日益增大,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问题日益突出。全区现有养老机构18处,入住老人1056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6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9处、农村幸福院40处,全区养老床位3800余张。
近年来,槐荫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提出打造“齐鲁门户 医养之都”的战略部署,全区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有效满足了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组织制度构架;二是建立了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三是构筑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市场专业化服务、志愿互助养老服务和家庭赡养、抚养服务“四位一体”服务供给结构;四是拓展了智慧化、专业化、产业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养老发展路径,构造了“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五是开创了“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区”、“山东省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和“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三区同创”的新局面。
一、政策保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槐政办发〔2020〕3号),提出了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居家养老、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推进医疗养老融合发展等五项重点措施,对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形成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省级引领,增加服务有效供给。山东省民政厅联合山东省财政厅下发了《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鲁民〔2021〕21 号)文件,大力扶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一是“按核定护理型床位给予一次性新建、 扩建补助或租赁改建补助,每张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设床位补助8000元,租赁房屋改建床位补助3000元”。二是养老机构运营奖补,“根据收住的中度、 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奖补,按照每人每年 2400元、360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200元、3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1-5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0.8倍、0.9倍、1倍、1.1倍、1.2倍差异化补助”。十三五以来,区里积极争取省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助每年100万左右,有效扶持养老机构建设发展。
三、市级指导,聚焦重点分类保障。济南市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济南市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济民发〔2021〕53号),设置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改造)补助,“征地新建的,每张床位补助16000 元(含省级补助);利用现有房屋改(扩)建的,每张床位补助 6000 元(含省级补助)。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参照养老机构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设置养老机构运营奖补,“根据收住的本市户籍 60 周岁及以上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 500 元、750 元(含省级补助)的标准补助。其中,收住低保、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成员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 1000 元、1500 元(含省级补助)的标准补助。 根据养老机构 1-5 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0.8 倍、0.9 倍、1 倍、1.1 倍、1.2 倍差异化补助。”十三五以来,区里积极争取市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助每年300万左右,有效调动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强力推动了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区级配套,有效补充服务短板。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区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济槐民发〔2017〕6号),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养老、农村养老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对“依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槐荫区的养老机构,参照市级标准配套养老机构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同时,每年设置帮扶资金,根据养老机构的运营评估情况予以奖补,其中,10-49张床位的,给予帮扶资金1万元;50-99张床位的,给予帮扶资金15万元;100-199张床位的,给予帮扶资金2.5万元;200张床位以上的,给予帮扶资金4万元。推进养老机构意外伤害综合责任保险工作,按照标准的40%给予保费补贴。”十三五以来,区财政用于扶持养老机构发展已拨付1000余万元,有效改善了特殊老年人居住环境和服务有效供给,减轻社会养老压力。
五、公开透明,优化良好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公开和服务透明,槐荫区民政局将省、市、区扶持政策及时在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每年对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的审批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塑造了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槐荫区显著的组织、自然、交通、医疗、产业等优势吸引了众多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为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贡献了力量,槐荫区的丰厚土壤培育发展了众多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服务先进个人,近年来,全区1名养老机构院长被评选为“齐鲁和谐使者”,多家养老机构和个人荣获国家级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十佳养老机构、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等荣誉。
下一步,槐荫区民政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作奋斗目标,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把养老爱老放在心头,把孝老助老的重任扛在肩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扬起奋进帆、开好顶风船,致力“齐鲁门户,医养之都”目标,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区的养老事业发展,为我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建言献策。
槐荫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