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槐荫区民政系统迎新春民政惠民“送福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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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2024年1月17日,区民政局制定实行《槐荫区民政系统迎新春民政惠民“送福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4年1月23日,组织召开迎新春民政惠民“送福进万家”活动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了九项活动。
二、决策依据
本次活动的决策依据如下。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关于转发鲁民〔2018〕37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18〕64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2018年制定《关于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并出台《关于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通知》(济槐民发 [2020] 7号)相关政策。
3.《关于印发济南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推进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济民发〔2024〕14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2023年制定《关于槐荫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的通知(修订版)》,2024年正在联合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出台《济南市槐荫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推进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相关政策。
4.《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鲁民〔2020〕49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符合条件的低保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5.《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鲁民〔2015〕100号)。
三、出台目的
春节期间,采取走访慰问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保障全区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温馨过节,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惠民政策,提升政策知晓率和透明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活动方式
实施方案通过开展9项活动。
(一)解忧暖心,织牢特殊群体社会救助网络。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发放困难群众春节救助金和慰问信,同时在全区发放政策明白纸、开展政策宣讲、推行社会救助政策“二维码”等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通过摸排、核查,按照A类每户1000元、B类每户600元、C类每户300元三个标准,预计为1900 余户困难家庭发放春节救助金120余万元。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区96名孤困儿童进行关爱走访,预计发放4万元慰问品。
(二)精准施策,优化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对全区内22位农村留守老年人分配帮扶人员,落实“五帮四查”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确保留守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2023年期间为377位中、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家庭适老化改造;春节期间,为确保全区留守老人温暖过节,安全过冬,预计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10万元。
(三)链接资源,激活基层为民服务能力。通过发放移风易俗大礼包、邀请书法协会会员现场为新人题写祝福语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将文明新风传递到千家万户,持续推动宣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等婚丧习俗改革。同时,在社区开展新年民俗趣味嘉年华、“福”进社区公益集市等活动,联合蓝天救援等单位开展新春知识讲座,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民营企业以及其他有意愿的单位和个人主动参与,捐赠约50万元慰问物品,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增添节日氛围,共庆新年。
五、服务事项
春节救助除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保障对象的其他困难家庭(户籍为我区且长期生活在我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045元)两倍,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享受各类社会救助待遇的家庭、区直相关部门困难家庭)需在2023年12月29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春节救助申请并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春节救助申请表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符合条件后可享受春节救助金。
联系方式:0531-87589342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槐荫区民政局
具体联系人:刘志强
咨询电话:0531-8758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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