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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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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民政局
2021-03-10

关于《济南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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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市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建设、运营及管理等活动,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济南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3月8日起施行。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民政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10月17日,民政部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李纪恒部长对社工站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社会工作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地位得到普遍认可。社工站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为全面规范推进社工站建设与运营提供政策保障。

二、《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为补齐基层治理能力短板,提升民生兜底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推动我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济南市出台《济南市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济民发〔2021〕9号)。为进一步规范社工站运营管理,明确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承接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资金合理有效落实到位,出台《济南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

三、《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济南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明确“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定义、购买方式、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等内容。

第二章:服务与要求。主要是明确社工站服务内容、场地和人员配置要求、工作制度建立和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章:监督与评估。主要是明确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项目承接方的主要责任;明确社工站评估标准等内容。

第四章:资金管理。主要是明确社工站建设的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明确法律责任和文件有效期限。

相关阅读: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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