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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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内 文 件 目 录
顺序号 | 文号 | 责任者 | 题 目 | 日 期 | 页 号 | 备 注 |
01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安全制度 | 2026 | |||
1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 2026 | 1-6 | ||
2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 2026 | 7-7 | ||
3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2026 | 8-10 | ||
4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安全事故与应急处置制度 | 2026 | 11-13 | ||
5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安全工作奖励与处罚制度 | 2026 | 14-19 | ||
6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 2026 | 20-22 | ||
7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 2026 | 23-24 | ||
8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 2026 | 25-25 | ||
9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门卫管理巡逻制度 | 2026 | 26-27 | ||
10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2026 | 28-30 | ||
11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2026 | 31-32 | ||
12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2026 | 33-34 | ||
13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安全员制度
| 2026 | 35-36 | ||
14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 2026 | 37-37 | ||
15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警校联动制度
| 2026 | 38-39 |
卷 内 文 件 目 录
顺序号 | 文号 | 责任者 | 题 目 | 日 期 | 页 号 | 备 注 |
16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责任人岗前提醒制度
| 2026 | 40-40 | ||
17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节假日及汛期值班制度 | 2026 | 41-42 | ||
18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技防设施保障管理制度
| 2026 | 43-45 | ||
19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 2026 | 46-49 | ||
20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领导带班制度 | 2026 | 50-51 | ||
21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安全员每日巡查制度 | 2026 | 52-52 | ||
22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一岗双责制度 | 2026 | 53-57 | ||
23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2026 | 58-59 | ||
24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2026 | 60-60 | ||
25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 2026 | 61-62 | ||
26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突发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 2026 | 63-68 | ||
27 |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 | 2026 | 69-70 | ||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强化管理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济南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美里湖第一小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总负责,副校长分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处室(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具体负责落实的管理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全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落实“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
第三条 全校教职员工必须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熟悉并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政策和安全工作知识,自觉把确保安全的要求融入教学和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之中。
第四条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安全教育、培训、治理、整改等方面的文件、会议等精神。
(二)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三)编制学校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四)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研究和形势预测,制定校园安全预案;
(五)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六)负责学校教职员工的教育、培训,组织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七)其他涉及学校安全的工作。
第五条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和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组成。
(一)校长为组长;
(二)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为第一副组长);
(三)成员有:教务处、总务处、体艺卫处、保卫科、教科室、工会、女工委、少先队大队等处室(部门)负责人、各年级组长。
第六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
2.将安全工作与主要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3.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与各处室(部门)、年级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和领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实施整治;
5.组织编制学校安全应急总体预案,并按规定报送备案。指挥事故处置。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抢险救援及相关工作。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方案,并开展安全督查; 3.按月(季度)分析、研究全校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抢险救援及相关工作;
5.负责做好校长委托的其他有关安全的工作;
(三)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分管业务为职责范围,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学校的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并考核。
2.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健全本处室(部门、年级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对分管职责内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现场察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负责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安全职责,具体如下:
1.教务处:负责督促指导全体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校学生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常规性安全工作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2.总务处:负责督促指导校舍、基建、设施等安全工作;建立校舍、设施隐患台账;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3.体艺卫处:负责督促做好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安全工作;做好各种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做好学生军训的安全管理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4.保卫科: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学校安全工作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拟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信息的汇总分析,为领导提供基础情况,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协调学校各部门迎接安全检查;负责门卫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协助校长处理安全事事故;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5.教科室:负责督查指导所开展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6.工会、女工委:负责督查工会会员的安全工作;负责涉及安全的信访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和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涉及校园及周边的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7.少工委:负责少先队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第七条 事故处理。
(一)一般安全事故由分管领导、相关责任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处理。相关情况及时通告给校长。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按照要求上报教育局,按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依规合理妥善处理。
(三)实行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在涉及师生伤亡的事故现场,必须承担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要以人为本,协调各方力量,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第八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分层考核制,各教职员工对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负责、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校长负责。校长考核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考核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考核教职工。
建立健全责任倒推追究制。凡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内部实行责任倒推制,当事人、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分别为第一、二、三、四责任人;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实行部门负责制,“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凡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性质,根据“一岗双责”落实责任。由于相关人员未履行应尽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对有关责任人要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2026年2月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管理,特制定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每月第一周星期一召开学校安全专题会议,每周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学校安全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请学校重点部位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工。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安全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听取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其他由学校安全例会解决的问题。
四、安全例会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 “三落实 ”,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五、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 要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学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教育培训目的
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应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学生家长、教育辅助人员等。
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同时各班级指定固定的“班级安全员”及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
(2)法治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账。
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班会和活动课。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定期对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完美教室与特色校园建设序列。
5、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学校安全事故与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综治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指学生在校时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学生学习或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一、实施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由校长统一指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及时到达出事年段、班级,积极协助指导处置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槐荫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学校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形成报告,报告区教育局,若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超出学校的处理能力时,由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积极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教师要立即深入现场第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学校若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迅速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中毒、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积极组织抢险,救护受伤师生。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
二、实施组织
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领导小组设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设立五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人为日常相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制。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的制订、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督促督查各年级段、各班的安全教育及各种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
各处置工作小组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建立行政一把手总负责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落实责任人。组织、协调、检查学校的安全综治工作,研究制定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2026年2月
学校安全工作奖励与处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其他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1.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他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重度中毒4人,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4.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责任追究办法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文教室和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由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品、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做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分管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学校安全员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三、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他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他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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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学校门卫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
为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特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岗位。
二、值班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不到进校时间,学生不准进校。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经许可、登记方可入校。
四、节假日和每天进校后,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五、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来宾因公到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
六、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
七、在无学校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校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九、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校门,下班后要对各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十、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十一、门卫人员要不定时对校内外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巡逻,排除隐患。
十二、若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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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县教体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门卫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门卫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骑单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他车辆撞伤。
9、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往返家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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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中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和乱扔烟头。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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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配餐公司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学校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施“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
三、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类分别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盘、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灶具、地面、清洗水池,每星期大扫除一次,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工作面无污染、无杂物。
七、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吃好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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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学校安全员制度
学校安全员(兼任学校义务消防员)负责学校校园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为更好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更好实现动态管理,特制定巡查制度明确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依照学校有关要求,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本单位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及必要的措施,确保本年度不发生重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
3.定期检查学校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落实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加强学校人防、技防、物防等各方面的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负责学校的治安管理;查处发生在学校的违规违纪事件;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学校领导,并督促整改。
4、对学校电器、电源及一切公共设施,及时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5、负责学校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看护,防止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及时更换。
6、做好全体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动态性、预警性信息;了解、掌握学校各类群众性社团组织及其活动情况,防范群体事件的发生,消除不稳定苗头。依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治理和普法规划的要求,协助领导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及安全宣传教育。
7、定期将学校的综合治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校长办公室。完成学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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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5日
学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登记、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专栏、书柜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警校联动制度
为了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整治.校园治安整治等工作,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交通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派出所职责
1.通报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状况及交通隐患。
2.协商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和交通问题的具体措施。
3.交流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的工作经验,安排阶段性工作。
4.研究制定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抓好整治工作。
5.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措施等长效机制建设。
6.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警校共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职责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落实保卫机构,建立完善门卫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切实减少侵犯师生的案件发生。
3.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理念;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切实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教工作。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校园各级安全负责人岗前提醒制度
为切实提高本学校教职工校园安全意识,提升全员校园安全工作能力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各级校园安全负责人负责每周对各口负责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提醒。
第二条 岗前安全提醒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校园环境及周边危险因素;
(二)校园内群体性事件案例和应急措施。
(三)按照季节特点,通报安全防范知识。
第三条 各班班主任把岗前安全提醒的内容,写到1530安全档案中,并经常提醒自己和教育学生,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由校领导制定奖惩规定,对不认真贯彻落实岗前安全提醒制度的;班主任无故不参加岗前安全提醒,不进行学习的等情形进行经济处罚。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学校节假日及汛期值班制度
为确保本校节假日及汛期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政令畅通以及校园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值班由校长室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传达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值班由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分别对值班人员、传达室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值班保卫工作。
2.双休日(周六、日)白天,由校长室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室另行安排值班。
4.法定节假日值班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在中午和夜间工作人员下班时,另派专人负责传接电话。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
三、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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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学校技防设施建设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校园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级调拨的基础上在校园内得以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学校大门、教学楼、操场、各楼层通道等出入口安装录像监控设备。
2、防盗报警系统:在实验仪器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都在安装入侵探测器。
3.110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校长室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一键报警按钮。
4.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二条、对安装的技防监控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
1、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15日;治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4、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5、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6、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7、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2、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3、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4、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5、图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6、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每日严格做好设备的设防、撤防工作,并及时记录情况。
8、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2、加强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4、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5、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同时组织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
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
三、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班级黑板报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运用校园广播、展板、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四、明确规定与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八、防溺水具体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天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我们规定,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2、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而且要求,各条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
3、节假日提前告知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建立“学生安全小组”,学生与学生相互提醒和监督。
5、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6、利用墙报、课堂,以及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
7、围绕“杜绝溺水事故”这一主题,开展一次全校性教育动员大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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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领导带班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为了能够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和谐校园环境,根据教体局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一、日常值班带班。
主要职责是:1、加强学生一日生活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2、督导检查学生早晨上课情况。 3、负责学生突出事件的处置。 4、负责校内安全巡视检查。
二、节假日带班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学校各值班工作人员值班检查。对值班教师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负责处理和解决各值班人员反映的问题及事项。
2、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督导节假期学校工作计划的落实。
3、负责节假期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 对于突发事件,可以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磋商,或者先处理后汇报,或者边处理边汇报,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以便争得第一时间对事情给予及时处理。
4、除分管工作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无界之分、无量之限。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处理,不折不扣地做好带班期间的管理工作。
5、领导班子成员,在带班期间对学校各项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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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学校安全员每日巡查制度
为规范安全员巡查工作,提高学校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和保障安全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员每日巡查的任务是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查证各种有害与危险因素、风险和隐患,督促整改,坚决杜绝“三违”行为,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员每日巡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三、工作形式。 (一)每天按照时间网格、地点网格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巡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为建设平安校园创造条件。(二)对隐患进行及时处理通过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三)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复查。
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参照单位规定进行相应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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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校园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达到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全体学校行政领导和教职工。“一岗双责”制是指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疏忽、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尽职尽力等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一项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邵雷 副组长:赵庆玉
成员:孟兆勇、刘文华、陈文意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2、副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3、组员:是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分管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教职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四、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学校领导和教师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2、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3、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五、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开展“一岗双责”制活动是新形势下学校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教育系统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班会课、黑板报、宣传窗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知识等。积极引导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重点是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范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要注意防电、防火、防水、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3、完善制度,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一岗双责”工作目标,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要完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诸如:安全工作制度、治安保卫工作制度、防火安全制度、财产管理制度、校舍维护管理检查制度、校园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值周值日制度、应急预案、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等,使得相关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4、排查隐患,安全工作防患未然。
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每月一次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对存在的安全和卫生隐患在校教师会通报,并一一登记,逐一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
5、协调关系,加强周边环境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周边村和村民的关系,争取他们全方位地支持。加强警校共建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家长的配合。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和无证摊贩等。
6、强化责任,明确目标职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学生本人等的责任。并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三、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六、到专用教室上课或室外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班主任教师必须亲自将学生送到上课地点,下课后由任课教师将学生送回到教室交给班主任教师。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对器材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禁止使用。
七、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体育教师做好体育安全工作,防止学生受伤,最重要的是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准确掌握动作要领。课前检查器械、场地等设施的安全, 加强保护和帮助的措施。
二、准备活动。准备活动可以使身体发暖,减少肌肉黏滞性,使运动器官、内脏和神经系统做好充分的准备,避免肌肉韧带拉伤、撕裂及其他损伤。
三、合适的运动服,运动鞋,鞋袜衣裤不宜过窄、过紧。 进行体育锻炼时不要佩戴金属徽章、别针、钥匙和其他坚硬 物体,经常修剪指甲。练习单、双杠时,尽可能穿长裤,以免擦伤皮肤;还要及时擦干手汗,防止脱手摔伤。同学们要掌握单、双杠正确的方法,必要时也可戴“护掌”。
四、上体育课要注意气象条件。夏季气温高,气候干燥, 在室外上课时不要让学生在烈日下晒时间过长,否则容易疲 劳或中暑。冬季低温严寒,在室外上课,时间过长,易发生冻伤。下雨,地面较滑;大雾,能见度低,都不利于跑、跳接力赛等项目的进行,尽量上室内课。
五、体操、单杠、双杠、支撑跳跃、技巧等项目,必须要有老师、同学的保护、帮助。
六、如因教师管理不当造成个人或学生伤害事故,该体育教师应承担一切责任.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师在实验课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包括实验的目的、要求、操作方法及顺序。准备好仪器、材料、药品、 学生安全等,不做无准备的实验。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室内安静,认真听讲,按老师要求进行实验,不得随意乱动实验用品。
三、 仪器、教具,统一保存,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其他教学人员,因工作需借用须请示教导主任批准, 并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并注销。
四、实验后的废弃物,教师要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废水放净后,要擦干水盆及实验桌。
五、实验课后,教师要认真清理仪器,物归原处,关闭电源、水源,填写“实验记录单”后,方可离室。
六、爱护教具、仪器。经常擦拭,保持清洁。室内仪器、 材料、药品,不得私自带出。实验中,如有损坏,应主动报告,办理报损或赔偿手续。
七、搞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使实验室经常 保持地面洁净,玻璃明亮,仪器摆放整齐。
八、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每学期初、末,全面清查,及时充实、维护,保证教学安全 要求。
九、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突发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济南市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和《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办公室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建立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一个规范”和“三项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责任,规范学校突发紧急事件信息报送流程,特制定学校紧急信息报送制度。
(一)明确报送主体
1.学校安全办公室是向区教体局报送突发事件紧急信息的主体。
2.区教体局相关科室要根据职责向区教体局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2. 在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和比较特殊敏感事件时,或收到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110、1 19、 120、122 等服务投诉、报案等涉本校事件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区教体局电话报告有关情况。
(二)明确报送范围
凡达到《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较大”及以上标准,以及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比较特殊敏感、易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一律按规定时限报送。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校各类安全事故、涉师生非正常伤亡、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特种设备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安全和职业危害、饮用水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国家政治安全、恐怖袭击、刑事案件、民族宗教、经济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网络舆情、涉外、校闹、群体性事件等。
5.涉国防、台港澳、 外交领域重要紧急动态。
6.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性、预警性、行动性动向。
7.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紧急情况。
(三)报送流程
1.明确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涉事学校及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孟兆勇、赵延东,教体局相关科室--安全科
(2)责任报告人:涉事学校及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信息报告必须经过相关负责同志同意后报送,涉密信息按规定报送。
2.规范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限、内容和程序
(1)突发事件报告时限:
对符合报送范围的突发事件紧急信息,要在事发后10分钟内报告区教体局,20分钟内报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安全管理处,30分钟内报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确保实现“40分钟内报省委办公厅”“1小时内报中央办公厅”。
①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10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教体局。区教体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在10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②进程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必须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区教体局。区教体局要每天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要求核实反馈的,原则上20分钟电话反馈;明确要求书面反馈的,不超过40分钟进行反馈。
③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区教体局。区教体局要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2)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①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情况、初步性质、可能原因等及联络人、联系方式。
②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事件进程、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③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工作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①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同时,学校应按时限要求,由专人立即向区教体局业务主管科室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向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报告。
②区教体局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人接到所属学校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向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报告。同时通报安全科,涉及教职工稳定事件的应及时通报办公室(信访办)、人事科、政工科等相关处室。区教体局按照报送时限规定,向市教育局业务主管处室报告,并视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建立信息协同报送机制
1.学校在首次向区教体局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使用统一文稿。
2.教育局机关各科室要求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时,要提前与区教体局办公室、安全科沟通,确保数据统一、口径一致。
3.切实提高首报时效,各学校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时,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办公室、安全科和相关业务科室。收报突发事件信息时,仅需反映事件基本情况,简要说明何时、何地、何人、何事等基本要素。
4.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密切关注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事 件反馈及110、119、120、122 等服务平台反馈信息。各学校及机关各科室要主动与辖区公安、应急、消防、卫生健康等部门单位沟通联系,形成报送整体合力,真正从源头上解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堵点问题。
5.确需向社会公开发布突发事件有关情况时,务必报区教体局研判分析,并按程序上报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三、建立责任人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要求,健全完善局机关、学校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人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1.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人清单,学校办公室主任,机关科室责任人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推动解决问题。
2.学校分管负责同志、机关科室负责人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直接责任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工作在位、电话畅通、快速反应、情况知悉。
3.强化现场直报,-且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事发学校、机关科室信息报送直接责任人要直插事发现场,主动搜集第一手情况,确保第一时间报送。
4.优化突发事件信息办理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原则上首报信息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局机关相关业务分管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紧急情况下电话请示后即可上报。
5.各学校、机关各科室要同步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人清单制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报告区教体局办公室。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工作的副职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职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建立定期通报复盘机制
1.对未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向区教体局报送信息的,学校要全面复盘,查找堵点和问题,分析原因,抓好整改,复盘报告于事件发生后3天内报区教体局。
2.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电话:区教体局办公室: 81255520
区教体局安全科: 81255538
区教体局总值班室( 节假日): 81255504
学校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孟兆勇 156******09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校舍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实验楼、田径场、器材室等);构筑物。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做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槐荫区教体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教体局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美里湖第一小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美里湖第一小学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济南市美里湖第一小学
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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