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美里湖第三小学2025年学生资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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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里湖第三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及管理
困难学生认定
1.孤儿。失去父母或事实上无父母抚养者。
2.低保家庭。持有槐荫区民政部门(含街道办事处)下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至今有效且受助者也在低保范围内。(注:非槐荫低保家庭不在此范围之内)
3.特困家庭。学生本人或父母患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脑梗、心梗后遗症)者;学生本人或父母残疾(持有一、二、三级残疾证)者。
4.其他特困情况确需资助者,须经单位一名中层以上干部及班主任家访确认后填写《特困生家访证明》,并签字盖章后上报。
困难学生管理
登记造册,动态管理。为每个通过审核的学生建立资助档案,主要包括孤儿、低保与特困生生活补助申请表、花名册、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每学年对专项资助的学生进行一次申报审核,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受资助对象,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美里湖第三小学社会资助项目管理
一、明确资助政策,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各项资助申办程序,规范操作,科学管理。
二、认真做好社会资助的申请、审核、公示、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权利。
三、强化管理,严格社会各项资助政策,在审核上严格把关,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资助金发放上跟踪检查,认真落实资助金公示制度,加强工作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把社会资助落实到位。
五、建立健全各类各项家庭贫困学生的详细信息档案管理、收集、整理、汇总、归档、上报工作。
六、对于社会资助,规范运作社会资助资金,扩大家庭贫困学生资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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