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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
2025-07-13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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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

2025年2月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做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科学教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严防一切不安全因素。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学校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学校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不同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四、针对我校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橱窗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五、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橱窗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六、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七、学校对每名在岗教职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

2、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学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八、下列人员由学校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九、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十、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三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四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五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3) 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4) 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6)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7)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8) 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9)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学校在教学楼、实验室、等区域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火险发生时进行自救。为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灭火器固定于箱内,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保卫和后勤部门将定期对各使用地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

四、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发生火险时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更新。

五、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师生不得随意玩弄或损毁灭火器材,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按《消防法》条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2、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3、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4、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5 必须定期将灭火器送消防部门认可的专业人员进行检修维护和充气换粉。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消防的管理,确保消防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发挥其技防功能,保障师生员工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控制系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消防控制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制度如下:

第一条 消防控制系统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及相关系统负责维护和管理,安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应建立 、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和制定火警处置程序、操作程序。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管理、操作人员必须备案,经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准迟到 、早退,不准空岗,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第五条 控制室内不准设床,不准容留其他人员,当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酒后上班。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 、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 发生火灾应及时准确启动消防设备,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并向"119"报警,协助消防队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

第八条 定期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消防志愿者队伍,队员由管理人员、男教职员工、保安队员志愿者组成,由总务处统一负责管理。

2.学校每学期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应急救援知识等。

3.学校每学期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安全演练活动,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4.志愿消防队员要服从总务处的统一调度、指挥,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总务处要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志愿消防队员及时调整、补充。

6.培训的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报警的基本知识。

(3)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4)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5)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6)火灾现场的保护。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消防管理档案

1、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学校制订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及落实。

2、 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安全档案,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消防安全档案资料要设专柜存放,分类别、分年度及时整理、归类、存档和妥善保存;当年资料要用资料盒分类存放,且及时整理、归类、存档和妥善保管。

3 、消防安全档案保管范围: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应急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管理考核与奖惩等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记录、电子文档、视频监控图像等资料。

4、 消防安全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保管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工伤档案须长期保存,视频监控图像保存三个月,其他消防安全档案保存一年。

5、 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查阅和销毁制度,并制定相应记录和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查阅和销毁。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学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校园内等禁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校园内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储存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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