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楚庄小学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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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楚庄小学招生条件
第一大类:本区户籍子女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2.槐荫区吴家堡楚庄村、中赵村、石佛村、唐庄村、常住户口,监护人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
二、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资料:
〈1〉槐荫户籍有房产
1.适龄儿童户口簿;
2.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证;
3.监护人身份证;
4.户口簿或房产证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上传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2〉槐荫户籍无房产
1.适龄儿童户口簿;
2.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上传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3.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三、其他说明
(一)请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槐荫户籍有房产” 入口和“槐荫户籍无房产” 入口进行登记;
(二)如槐荫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无房、祖孙三代同住的,需核实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报名时选择“槐荫户籍有房产入口”进行登记,填报(外)祖父母房产对应学校,该校如有学位则予以录取,学位不足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至其他学校入学;
(三)在本区服役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子女提供军官证、军队随军审批报告表、单位证明信和居住证明,参照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申请流程进行登记:有自购房产的进入“槐荫户籍有房产” 入口进行登记,无自购房产的进入“槐荫户籍无房产” 入口进行登记;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照《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和《槐荫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五)非居住型公寓、商铺、写字间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按无房产进行登记;
(六)为保障适龄儿童正常入学,请准确填报身份证号、户籍及房产信息;
(七)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通过报名平台的“延缓入学申请”入口登记;
(八)材料的审核是通过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的方式进行比对核查,家长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资料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第二大类:外来随迁子女
一、招生原则
1、按照“量化赋分,公平公正”的原则,外来随迁子女的招生按照量化赋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外来随迁无房类型的家长在7月1日--7月3日期间,携带入学需准备的全部材料及复印件到登记点进行现场确认。
3、家长现场确认后,登录招生平台填报三所意向学校。
4、如果填报的三所意向学校都无空余学位,区教体局将协调至有学位的学校,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二、基本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2.在槐荫辖区实际居住的外来随迁子女;
3.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主申请人的以下资料需同时并连续满足半年以上方有资格进行入学申请登记。
(1)居住证:槐荫区公安机关出具的证件;
(2)居(租)住证明:购房者需提供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或者相关缴费单据:如水电、物业);租房者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3)务工证明: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三、其他所需资料:
(1)户籍证明:户口簿(户口首页、家庭户口索引、适龄儿童单页)、父母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房产证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3)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提供槐荫区居住证、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单位驾驶证明或协议。
四、温馨提示
1.所有材料需一次性提交,学校复审结束后补办无效;
2.材料的审核是通过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的方式进行比对核查,家长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资料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3.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只能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供。
五、其他说明
(一)请结合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外来随迁有房产”入口和“外来随迁无房产”入口进行登记;
(二)申请人各项证件加分时长上限为6年;
(三)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选择其中一所意向学校现场确认,不可重复确认;
(四)非居住型公寓、商铺、写字间不作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依据;
(五)外来随迁子女是指非济南市市内四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六)逾期(截止到7月3日下午17:00)未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机会;
(七)申请登记报名不代表确定录取入学,以录取学位情况为准;
(八)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九)学校现场确认地点:济南市槐荫区楚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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