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实验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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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实验学校
2026年3月
总则
为切实加强我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济南市槐荫区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坚持“谁任课、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课前准备与考勤管理
按时到岗与候课。教师应提前到校组织学生,提前候课。上课铃落下时,及时组织学生上课;下课铃落下时,及时组织学生下课,保障学生课堂学习安全。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或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课堂教学过程安全管理
学生身心状况关注。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的身心状况和情绪变化。发现学生有身体不适、情绪异常等表现,及时询问处理,必要时通知班主任或校医,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课堂秩序维护。教师要妥善组织教学,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各环节安全有序。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尊重学生人格,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因教育方式不当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教学用具安全使用。课堂上使用圆规、刀具、剪刀等利器时,教师必须做好使用指导,防止学生意外受伤。
特殊课程及场所安全管理
实验课安全管理。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必须先讲实验要点、安全注意事项及事故处理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示范,全程监控指导。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体育课及室外课安全管理。体育教师必须到运动场地等候学生,组织集合,清点人数,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掌握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关注体质较弱学生。运动前检查学生携带情况,收交胸针、金属装饰品、小刀钥匙等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组织,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的“放羊式”教学。体操等项目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使用体育器械前,教师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维修。
专用教室上课管理。到专用教室上课或室外课,要求学生排队有序前往。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对器材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禁止使用。
功能室及设施安全管理
功能室安全检查。美术室、音乐室、微机室等功能室使用前、后,教师需做安全检查,保证疏散通道畅通,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特别是手工制作时,注意刀、剪的安全使用。
安全隐患报告。教学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导处和总务处反映,及时排除。
应急处置与课后管理
课堂突发事件处置。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学生突发疾病、受伤等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迅速通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情况较为严重的,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上交学校。
“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溺水、防骗防伤害等安全事项。
留学生补课管理。留学生补课,教师必须和学生在一起,事前做好家长工作;补课时间不能太晚;遇恶劣天气,不准补课,按时放学。
责任追究与附则
首遇责任制。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不得推诿拖延。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因工作失职造成课堂教学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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