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校园配餐质量助力学生健康成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槐荫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对槐荫学子的饮食健康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您这次提出的关于提升校园配餐质量三项措施的提案,针对新形势新政策,非常有必要性和可操作性,为槐荫区校园配餐质量提升建设提供了目标性模板。
槐荫区教体局一直将学校配餐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原则,对学校配餐工作进行优化升级和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学校配餐管理举措,对配餐公司实行刚性管理,坚决做到食品安全“零容忍”,筑牢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屏障。具体措施如下:
一、优化升级,建立配餐动态管理机制
采用校外配餐方式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由区教体局统一开展招标入围工作,并向社会公告纳入范围的校外配餐单位名单;学校在纳入范围的校外配餐单位名单中自主选择配餐单位,签订合同并向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报备。
另外,实行“槐荫区学校配餐单位优选”模式的动态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每三个月进行满意度调查,对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尊重家长和学校的相关诉求,本着招标范围内“就近、优质、安全”的遴选原则,择优选择优质配餐公司进行合作。
二、刚性管理,制定配餐保障协议
为了不断提升配餐公司的服务质量,槐荫区教体局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增设以下内容,对配餐学校出现以下四种情形,学校有权立即终止配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配餐单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师生身体伤害情况的,永不合作;
(2)配餐单位一旦与本区内其他配餐合作单位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配餐,取消本区内所有学校的配餐资格,永不合作;
(3)配餐单位在当年度的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第三方公开评价过程中,低于“较好”等级的;
(4)配餐单位出现配餐质量问题,处置不当,造成较大负面舆情的。
三、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岗位责任
槐荫区教体局聚焦风险隐患,对配餐严格检查,多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辖区内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检查,对全区各配餐学校开学前后开展配餐企业的现场核验工作。每学期开学当日在督导检查中区教体局按照领导包片、科室包校的安排,四不两直,深入实地调研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配餐情况,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幼儿园网格化管理,以优质公办幼儿园园长为组长,对民办园、企业办园、小学附属园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巡查,保障幼儿园师生的食品安全。另外,区教体局于开学前召开全区中小学食品安全培训会,对学校食堂、配餐工作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并作出明确要求,提出各学校务必建立书记、校长陪餐制、班主任、值班教师先餐体验制、家长随机陪餐体验制,通过观其颜色、闻其味道、尝其口感,记录配餐感受,及时向食堂、配餐公司反馈意见,要求立即整改,提升配餐及食堂饭菜质量。
对于您提出的其他建议,区教体局同样予以高度重视,如加大宣传,增加家长对学校集体配餐意义和区域间餐标差别化的知晓率。加强企业质量管控问题等措施,将纳入食品安全工作体系,为我区提升校园配餐质量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再次感谢张剑委员!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