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旺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时对外开放区内公办学校的体育场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学校体育资源利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结合全区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民生导向,高位推进场地开放工作
推进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是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盘活校园闲置资源的重要举措。我局始终坚持“安全有序、应开尽开、公益便民”原则,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校园安全与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释放体育资源效能,切实解决群众“健身难、场地少”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
二、聚焦资源盘活,有序扩大场地开放覆盖面
按照省、市关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工作要求,我局持续梳理全区公办学校场地条件,分批分类推进开放落地。目前,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含理工、育园)共70所,已实现43所学校体育场地在周末、节假日向社会规范开放,覆盖率达61.43%。您建议中提到的兴济中学(小学部)于2015年9月开始面向社会开放,兴济中学(中学部)于2025年1月开始面向社会开放。所有开放学校执行分时段、分季节管理标准,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和节假日体育训练、活动等情况灵活调整开放时间,确保群众健身便利、安全、有序。
分季节开放时段:夏季(4月1日—10月31日)工作日19:00—21:3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13:00—21:00;冬季(11月1日—3月31日)工作日18:30—21: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13:00—21:00。
三、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场地开放运行效果
为确保公办学校体育场地长期、稳定、安全、有序向社会开放,我局坚持把规范管理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服务保障、压实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场地开放运行质效。在开放管理中,严格对教学区域与健身区域进行物理隔离,实行分区管理、独立运行,坚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干扰;结合学校教学计划、课后服务、学生训练及重大活动安排,科学合理设置开放时段,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或暂停开放的,均提前向社会公示说明。全面实行实名登记准入制度,居民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办事处完成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取得《通行证》或手持《承诺书》拍照留存照片,学校具备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的可以录入人脸信息,入校前进行身份核验,方可进入场地健身,明确相关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实现人员可查、明确责任、安全可控。持续强化经费保障、人员保障与设施保障,定期对运动场地、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开放期间配备安保人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统一为入校健身居民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全方位筑牢安全防护屏障。同时,不断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健全完善教育体育、街道办事处、公安、财政、机关事务、体育事业发展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凝聚工作合力,构建起政府统筹、多方参与、齐抓共管、长效运行的管理体系,确保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始终规范有序、务实高效、惠及群众。
四、紧盯群众需求,持续拓展场地开放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场地规模、周边居民密度等实际情况,按照“成熟一所、开放一所”的思路,持续扩大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覆盖面。2026年计划新增弘雅学校等2—3所具备条件的公办学校向社会开放,进一步织密便民健身网络,真正让校园体育资源用起来、活起来,更好服务辖区群众健身需求,为“康养名城、活力槐荫”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槐荫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