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教育资源增设幼托服务机构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学前教育的关注.槐荫区共有注册幼儿园14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68所,民办幼儿园78所。全区有备案托育资质的幼儿园共6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园3所,非普惠非营利民办园2所,营利性民办园1所,6所幼儿园共有0-3岁幼儿116名。
幼儿园开展托育工作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我局深刻认识到幼儿园开展托育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局党组会的重要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编办、审批等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托育事业的发展。目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及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单位《关于做好开设托班幼儿园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已经出台,我局已经分批次召开了公办、公办性质及民办园园长工作会,在会上向各幼儿园详细解读政策支持,稳妥推进托育工作。根据省市文件中开设托班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当在业务(经营)范围中增加“托育服务”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要求,我们已为全区所有公办园申请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得到了编办的大力支持,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根据文件要求,民办园若有增项意向,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申请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业务范围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目前已有多家民办幼儿园提出变更申请。
您提案中的建议给我们提供了工作方向,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调研与统筹规划工作。开展托育需求调查,统计辖区内3岁以下婴幼儿在幼儿园入托需求。基于群众需求并结合幼儿园学位情况,确定今年开设托班幼儿园名单。联合有关科室确定幼儿园托班建设标准,健全完善未来幼儿园的托育功能。
二是加强托班教师专业培训力度。托班幼儿年龄小,身心发展特点与3-6岁幼儿差异较大,教师需要具备更专业的0-3岁婴幼儿照护和教育能力,但目前这类专业人才短缺,现有幼儿园教师多熟悉3-6岁幼儿教育,转型托班教师需重新培训。我们将积极和卫健部门沟通协商,加大育婴师资格证和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证的专业培训力度,提高托育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婴幼儿提供温馨、安全、专业的托育服务。
三是为幼儿园开设托班做好物质保障。做好场地设施优化,根据园舍状况设置符合托班幼儿年龄特点的独立活动室、午睡区及盥洗室,确保空间布局安全、温馨,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安装升级符合托班幼儿特点的防撞条、安全门锁、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配备好卫生保健急救用品。做好玩教具配置工作,增设婴幼儿适龄玩教具(如软积木、感官玩具、绘本等),确保材料安全环保。
总之,区教体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幼儿园托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幼儿园托育工作,为全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槐荫学前教育的关注,让我们共同助力儿童健康发展。
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 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