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总体规划(2021-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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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围绕“教育强区”建设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从重硬件建设向重内涵发展转变,切实缩小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力争2028年通过国家验收认定。
二、工作目标
到2028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教育质量、师生素质、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力争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全区义务教育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标准,办学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整体改善办学条件。
1.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调整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做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加快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新建居住区首期项目与配套学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居住区,统筹建设配套学校,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有关部门应当征求教育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组织规划核实、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通过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以及妥善分流生源,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反弹,破解“大校额”问题。
2.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生均公共经费基准定额统一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推进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建设工程进展,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资金分配向城郊学校和城区小规模学校倾斜,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
3.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济南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济南市基础教育资源数字公共服务平台”的完善与运用,加强网络多媒体教室建设,加强区域内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建、管、用”并重,组织开展教师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和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水平,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二)着力提升师资水平。
4.统筹师资配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全区教师资源配置。依据中小学师资配备需求,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偏远学校交流制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师资不足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
5.切实提高教师素质。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严把入口关,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层次,采取面试前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招聘,严禁使用无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担任专任教师,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实现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推进区级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
6.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工资管理长效联动机制,落实班主任津贴标准政策,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偏远学校教师教育培训的倾斜力度,选派骨干教师赴省内外高水平培训机构研修学习。落实全区统一的义务教育岗位结构比例政策,完善职称评聘政策,适当向偏远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稳定基层教师队伍,吸引优秀教师向偏远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深入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校长激励机制,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7.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三级课程管理,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劳动实践等课程落实,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推进教学创新,探索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加强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向市教育局推送一批教学改革优秀案例,推动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深化中小学教研改革,增强教研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
8.健全教育评价制度。积极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等六部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加快构建高质量义务教育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机制办法。推进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完善教育满意度调查制度,重视监测和调查结果使用。高标准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2028年前,全面参与并完成一个轮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确保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持续推动监测结果运用。
9.规范办学行为。贯彻执行好教育部“五项管理”和省教育厅规范办学“十五条”要求,健全规范办学监管制度体系,重点围绕校内提质增效减负、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家校共育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规范治理。
(四)促进特色优质发展。
10.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落实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高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指导各学校制定章程,加强学校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建设紧密型义务教育发展共同体,实施薄弱学校精准托管和学校互助成长项目,发挥优质资源优势,带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携手共进,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办好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深化“三类学校”创建培育工作,落实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丰富与完善学校课程,推进课堂教学方式与组织形式变革,激发教师成长的活力和潜能,营造家校合作的育人环境,促进学校课程、教学、教师、管理等领域整体改进,提升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
11.加强文明校园建设。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推进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学校文化,实现学校文化育人制度化、常态化、全覆盖。加强校园关怀关爱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特色文化校园建设,全面推进文明校园创建。
(五)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12.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科学制定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保持政策稳定。实施特殊儿童少年关爱服务计划,完善控辍保学部门联动机制,重点保障农村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3.推动家校协作育人。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加快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丰富家庭教育课程资源,构建家庭教育课程体系,扩大家长参与度和覆盖面,将中小学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和家校沟通能力提升纳入教师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和家长委员会协同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强化学校、教师、家长联动机制,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14.提高群众教育满意度。持续开展覆盖全体的教育满意度调查活动,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各界群众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准确摸清全区教育工作存在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将提升教育群众满意度与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相结合,提升全区教育发展品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制定总体规划(2021年12月)。
建立完善教育、发改、财政、机构编制、人社、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推动下一步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动员准备。
(二)创建、整改达标(2022年1月一2027年12月)。
各责任单位和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创建工作,对重大、难点问题,制定分年度解决方案,分步落实,逐步达标。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进行实地查验、全面评估,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任务的单位,限期整改,保证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全面完成,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过程性监督,全面评价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督促各相关单位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申请达标验收( 2028年1月-2028年12月)。
申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验收,迎接省市、国家级评估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了解相关责任单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同时,领导小组要创新工作思路,抓好“试点”,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并积极推广,确保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新型城镇化规划、脱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等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和推广,使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三)加大财政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四)强化监督问责。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建立督导整改问责制度,将此项工作纳入区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履职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其列入督学责任区重要内容;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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