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理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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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政策简介
1、免学费补助: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认定、助学金评审时不得设置比例、限制名额,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应助尽助,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
3.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磨练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名额根据国家分配情况确定,每生每年6000元。
二、资助简易流程
1、免学费补助:学生不需要申请,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自动享受免学费政策。
2、国家助学金: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申请表》,学校要成立资助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助学金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国家助学金按学期通过中职资助专用卡发放,每年5月31日前(春季),11月30日前(秋季)发放到学生资助卡。
3.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规定的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报上级部门,最终经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后,每年12月31日前,中等职业学校将当年国家奖学金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学校资助联系电话(资助热线):0531-81303006
四、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531-81255677
济南理工学校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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