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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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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04-14

济南市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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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docx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查阅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编制的《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yin.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政策法规类文件。

3.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

4.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务管理方面的信息等。

5.工作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务动态和政府建设等信息。

6.社会监督

主要包括:本机关假期公务用车封存情况公示等信息。

7.信息公开年报

主要包括:本机关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uaiyin.gov.cn/)。
  2.《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公报》(www.huaiyin.gov.cn/col/col68799/index.html)。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985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531—8758921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邮政寄送渠道申请受理的机构名称: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来信请寄:济南市经十路29851号(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政编码:250017,

联系电话:0531—8758921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受理。

       使用注意事项: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效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槐荫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槐荫区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机构名称:济南市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985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531—87589210

传真电话:0531—87589877

电子邮箱:hyqswglj@jn.shandong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槐荫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办公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0117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7589205

传真电话:0531-87581997

电子邮箱:hyqdsjj@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机关:槐荫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机关:槐荫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槐荫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政编码:250117

电子信箱:hyqfzb@jn.shandong.cn

办公时间:8: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87589648

(2)行政诉讼机关:济南市西部片区相关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12368

邮编:250003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

电话:0531-85030111

邮编:250023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

电话:0531-87221152

邮编:250399

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电话:0531-87712368

邮编:255095


附件:1.济南市槐荫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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