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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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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5-01-13

济南市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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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济南市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加强主动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据统计,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4年通过槐荫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更新政府机构、公示公告、政策法规、财政信息等信息26项。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到位,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互动性和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与其他业务科室的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对于不属于我中心工作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向申请人做解释说明,确保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高效规范且在规定时限内按期答复。2024年度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邮寄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俺规定程序完成回复,办结率100%。本年度未产生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除保密的、对内的工作通知外,凡面向社会公布的、对一定区域或全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具有影响的、普适性文件,经过审核梳理进行了主动公开。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不断规范、完善公开栏目和内容。并设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信息发布“三审校审”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发布经处室负责人、保密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三重审阅,保证发布信息规范严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积极搭建信息公开平台,持续优化政府网站,确保公众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最新政府信息。通过槐荫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将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向社会公布,确保信息的快速发布和及时更新,为群众掌握政策信息提供可靠依据。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建立了各科室信息员责任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工作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将综合素质高、文字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工作队伍中,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及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员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不够系统;二是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学习,组织各科室系统学习政务公开条例,提升信息公开自觉,确保公开的严肃性、规范化,明确信息发布严格把关,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办法,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二是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政务公开培训等内容。同时,对中心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和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了规范公开。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民生改善。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济南市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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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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