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2月行政执法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内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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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济南市槐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序号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执法依据 | 执法日期 |
1 | 对乱摆摊担,店外经营、作业者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3)第030570号 | 张德军 | 2023年12月12日在凯旋新城西区乱摆摊担售卖熟食。 | 《济南市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定的通告》第一百二十二条 | 占道经营 |
2 | 对乱摆摊担,店外经营、作业者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3)第030453号 | 槐荫区鲜速达果蔬生鲜超市 | 2023年10月16日在槐荫区营市东街58号,槐荫区鲜速达果蔬生鲜超市超出门窗外摆放物品从事经营活动 |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项 | 店外经营 |
3 | 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3)第030578号 | 吉兰山 | 2023年9月22日,济南市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本机关移送线索,该局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于2023年9月11日对济南兆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槐荫区王府E地块玖熙府项目检查发现:该项目于S01#、S02#楼未组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经本机关调查属实。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6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伍佰肆拾元整(¥41540)的行政处罚决定〔文号:济槐综执罚决字(2023)第030408号〕。另查明,你是济南兆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 建筑管理 |
4 | 对乱摆摊担,店外经营、作业者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3)第030463号 | 刘成红 | 2023年10月26日在槐荫区经二路491号禁止乱摆摊担路段售卖麻辣烫。 | 《济南市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定的通告》第一百二十二条 | 占道经营 |
5 |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4)第030029号 | 山东飞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0日,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本机关移送线索,该办于2023年11月15日对槐荫区淄博路以西、兴福寺路以北淄博路A-1地块项目检查发现:2#、12#楼起重塔机安装后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即投入使用,你单位是该工程施工单位。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 安全生产 |
6 | 对建筑业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4)第030028号 | 山东飞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0日,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本机关移送线索,该办于2023年11月15日对槐荫区淄博路以西、兴福寺路以北淄博路A-1地块项目检查发现:你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一人无证上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安全生产 |
7 | 对乱摆摊担,店外经营、作业者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4)第030007号 | 济南合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26日在槐荫区恒大翡翠华庭超出门窗摆放物品从事经营活动。 |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项 | 店外经营 |
8 | 对乱摆摊担,店外经营、作业者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4)第030015号 | 济南槐荫槐亮雅电动车经营部 | 2024年1月2日在槐荫区槐村街25-5号超出门窗外立面摆放经营物品从事经营活动。 |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项 | 店外经营 |
9 | 对乱摆摊担,店外经营、作业者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4)第030016号 | 济南槐荫凯冰电动车经营部 | 2024年1月2日在槐荫区槐村街25-7号超出门窗外立面摆放经营物品从事经营活动。 |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项 | 店外经营 |
10 | 对乱摆摊担,店外经营、作业者的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4)第030017号 | 济南槐荫铃铃发电动车商行 | 2024年1月5日在槐荫区槐村街25-3号超出门窗外立面摆放经营物品从事经营活动。 |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项 | 店外经营 | |
11 | 对乱摆摊担,店外经营、作业者的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4)第030018号 | 济南槐荫泰南摩托车销售中心 | 2024年1月5日在槐荫区槐村街23-1号超出门窗外立面摆放经营物品从事经营活动。 |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项 | 店外经营 | |
12 | 对乱摆摊担,店外经营、作业者的行政处罚 | 济槐综执罚决字(2024)第030041号 | 王育亮 | 于2024年1月3日在营市街158号乱摆摊担售卖糖葫芦。 | 《济南市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定的通告》第一百二十二条 | 占道经营 |
注:槐荫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结果信息,特以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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