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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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评估《济南市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实施后的成效,确保该文件合理、合法有效。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为有效保障《济南市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稳步推进,依据全国、全省、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分析槐荫区发展环境、发展趋势、发展基础、支撑条件、制约因素等,制定本规划。
3.评估过程。为做好此次评估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本次前评估的调查活动。其中包括:在社会调查和文本研究的基础上,对《济南市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进行了深入分析、讨论,形成此报告。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制定前评估
1.文件制定的必要性。济南市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关于制定济南市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区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全区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
2.文件制定的依据(合法性)。《济南市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
3.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各领域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系统研究规划编制工作。分批次组织全区20多个重点区直部门和16个街道办事处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听取各方建议。区有关部门、街道全程参与规划的研究、起草、修改,为规划提供有力支撑。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区政府网站、济南日报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共收到修改建议近240条,对其中50余条进行了吸收采纳。同时,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和省、市规划纲要提出的重要发展导向、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对我区规划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决策风险评估
《济南市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要阐明区委、区政府战略意图,明确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擘画到2035年的远景目标,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四、决策建议
1.建议出台。
2.《济南市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阐述了“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是建设高水平现代化“齐鲁门户,医养之都”的宏伟蓝图,是全区人民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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