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规划》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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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评估《槐荫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定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实施后的成效,确保该文件合理、合法有效。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为有效保障槐荫区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全域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3.评估过程。为做好此次评估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本次前评估的调查活动。其中包括:根据规范性文件进行法理评估和文本研究,在槐荫区政府网站面向区委和区直各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收集、研究意见﹔召开各业务科室专题会议。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制定前评估
1.文件制定的必要性。2018年5月,《山东省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正式发布,指出山东将形成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规划》明确提出将主动迎接大众旅游时代,以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为抓手,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山东省全域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和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2.文件制定的依据(合法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大力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规划。
三、决策风险评估
《槐荫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槐荫区发展全域旅游的思路和定位、旅游功能分区、旅游供给体系、旅游品牌打造和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秩序、安全、机制体制、政策保障和资源环境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规划。
四、决策建议
1.建议出台。
2.该规划的出台,对于推动槐荫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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