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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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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5-02-28

济南市槐荫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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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槐荫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持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区政府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定期学法制度,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专题法治讲座,邀请知名专家授课,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全区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覆盖。

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调度推动涉企执法过频问题整治、赋予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等重点法治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层层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槐荫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9大类、25项工作任务,明确牵头、责任单位,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学习和抽考,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推动各部门单位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4个单位获评“2023年度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单位”,2个街道获评“2023年度法治济南建设示范街道”,3个村(社区)获评“2023年度法治济南建设示范村(社区)”。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举办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模拟14场次,逐场次统计分析考试数据情况,以考促学;全年共组织428名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整体合格率98%。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重点领域案卷集中评查,推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三是扎实开展赋予街道行政执法权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向街道下放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领域涉及的43项事项,印发《关于开展赋予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槐荫区行政执法权赋予街道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推动赋权事项落实。四是规范全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开展多头、过频执法专项整治,整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项、职能部门问题3项;制定《槐荫区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规范和压减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工作,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

(二)优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编制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相关程序。对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政策性文件,以及拟签订的37件合作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法律和经济风险。三是提前介入助推产业发展。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参与区招商引资快速决策、产业发展协调推进等工作会议,依照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对全区产业扶持系列政策和地标大厦、德迈产业园等项目扶持提出意见建议,为全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优势作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要求,邀请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应诉、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政府合作协议拟定等工作;邀请派驻法律顾问参与吴家堡三村整合等重点项目,做好项目法治保障。

(三)立足改革,营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一是立足企业需求,着力打造“槐小花”增值服务团队。持续提升“槐小花”服务的“广度”、“精度”、“温度”,在全省首创“宜商增值服务队”,累计为70余家重点项目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帮代办服务180余项,精准帮办6600余次。二是立足改革要求,着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开展跨域合作,与36个京沪高铁沿线区县、65个黄河流域区县签订合作协议。三是立足服务创新,着力搭建“惠企解忧”综合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保、医保与税务等涉企服务“一窗办”。持续开展“齐鲁之窗宜直播”,创新打造齐鲁之窗“宜商会客”政企交流平台,设立“绿地全产业集聚区”惠企服务站,召开政企圆桌会、重点项目联席会、以及省内外参观交流等各类活动50余次。四是立足“宜商”主题,着力健全宜商服务制度。推出《“宜商槐荫”十八条》、《槐荫区礼遇“星计划”实施方案》、《槐荫区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细则》等,先后解决济南先进材料智造港、大数据北方中心等一批涉及手续办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助力总投资40亿元的6个重点项目。

(四)拓展路径,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与复议当事人沟通协调,通过召开行政复议调解会、行政复议听证会等多种形式,促进行政纠纷尽快化解。2024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6件,同比增幅达130.3%,其中受理399件、不予受理9件、申请人放弃37件;审结324件,其中纠错20件,纠错率6.17%。二是做好区政府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落实各项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组织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4年收到市复议监督5件,参加市政府行政复议12件,其中已作出决定的12件市复议案件维持了区政府的行政行为;全区共发生行政案件182件,审结198件。各部门、街道密切配合,与区法院建立良好沟通,合力化解行政争议,全力降低败诉率。

(五)线上线下,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制定全区42个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梳理15项普法事项清单,细化普法事项线上公布工作办法,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机制。二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月、“项目深化年”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宪法日”等专项普法、现场宣传咨询150余场,普法受众2万余人。依托“法治副校长”等力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80余场,覆盖青少年6000余人。建立黄河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基地,打造黄河保护宣传和矫正教育结合典范。开展“抓项目强产业深化落实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服务、讲座50余场。三是开展“年度法治为民实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法治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典型案例”等优秀评选推荐活动,提炼槐荫法治建设成果,打造法治槐荫建设品牌。2024年,槐荫区社区矫正中心获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匡山村法治文化广场获评“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六)共治共享,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体系。一是持续提升打击效能,整治突出问题,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大力营造安心放心、舒心暖心的生产经营环境。二是构建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夯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组织132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与202名“法律明白人”结对子。深入开展法治助企,完善企业公证法律服务,组织律师“送法进企业”,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解决机制优势,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573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19件。三是打造“和枫盈槐”为民办实事品牌,成立“经十西路汽车产业带多元调解服务中心”,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红色物业”建设,组织16名红色物业指导员轮驻“一站式”矛调中心,开展物业服务等行业性调解,努力化解物业服务方面的矛盾纠纷。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在重点工作上仍需深化发力;在亮点工作上仍需深化突破;在难点工作上仍需深化协同。

(二)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决定合理性、适当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仍需持续加强。柔性监管方式需进一步深化运用和健全完善。

(三)基层法治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街道综合执法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优化完善,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仍需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纵深推进,落细赋予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一是建立常态化跟踪督导和评估机制,适时对赋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及时了解掌握赋权工作动态。二是打造公众参与、部门联动、监督员联合的多线监督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执法监督,建立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机制,明确协调监督工作职责内容和履职方式,探索解决基层执法监督难题。三是聚焦数字赋能,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搭建基层执法办案平台及移动终端同标同源建设,推动非现场执法、自动化审批等数字化执法方式,提升街道执法办案便捷度,推动部门之间数据采集和信息共享。四是严格行政执法制度,推行复杂案件研讨机制,建立健全跨街道法制审核人员交流学习、协查办案机制,在全区实现“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办案。

(二)提升效能,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一是落实承办单位负责制,按照“被诉事项由谁主管、负责、实施,案件由谁办理、出庭”的原则确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开庭准备及出庭应诉等工作。二是落实行政诉讼情况“周报告”制度,每周汇总各部门单位行政诉讼案件发案、结案及出庭应诉情况,及时掌握全区行政诉讼情况。三是落实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对于败诉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未能出庭应诉案件的,按照“一案一剖析一整改”方式,逐案进行研究并报告备案。四是落实督促、通报、提醒、考核等机制,对行政应诉败诉多的部门单位,按规定进行通报;对履职不能、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多措并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持续深化落实《槐荫区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将方案的实施运用情况作为年度执法监督的重点。二是持续深入落实《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办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规范和压减涉企行政检查次数,达到“有效减少检查次数”的要求,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应诉、复议工作之间的协同联动,通过移送问题线索、共享案件信息、共同查办案件等方式,将行政复议应诉的“被动”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主动”监督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效能。

(四)全面发力,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一是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持续细化合法性审查标准,强化决策必经程序的刚性约束。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切实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成效。加强业务培训,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强化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做好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登记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勤勉尽责,助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行使,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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