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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20200050号“关于在建宁路上规划建设公共卫生间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31

代表提案者

代表

会议届次

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在建宁路上规划建设公共卫生间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00050

承办单位

槐荫区政府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0-07-31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建宁路上规划建设公共卫生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在建议中提及的建宁路新建路段槐荫段及周边目前有城管直管的南辛庄中路公厕、侨光街公厕、九中后公厕以及2019年12月新建使用的南辛庄西路公厕,周边还有吉尔宾馆等行业公厕对外开放,为市民如厕提供方便。

建议中提到的阳光100、和谐佳苑小区目前已经按照住建部颁布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 2012以及《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建设规定”,对小区配套公厕建设完毕;万和府项目的配套公厕也和工程建设同步施工中。

建宁路周边为商业繁华地带以及开放式小区,为方便市民如厕,我区城管局多次与属地办事处就公厕建设选址事宜到现场附近查看,和周边街道、单位、国土以及规划部门多次对接确认后,在建宁路(槐荫段)与南辛庄东路西南角,配合康养公园建设一处一类水冲式公厕,面积136平方米(男5蹲位、女6蹲位),并设置了母婴间、第三卫生间以及管理间,目前公厕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破解难题,全面推进公厕建设管理。一是加大公厕规划选址力度,增强选址科学性,结合实际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人口密集区域选址建设力度,见缝插针;同时,加强与国土、规划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沟通和配合,积极争取建设用地和建设计划。二是进一步推进新建项目按照“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启用)配套建设公厕等环卫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落实“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三是进一步倡导“厕所开放联盟”的参与力度,呼吁动员沿街单位,商家的厕所免费对外开放,实现设施资源共享,方便市民如厕。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


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