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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延长至明年底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0-06-08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3日表示,自2010年6月1日起,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范围将在原有9个试点省市的基础上,再增加19个省市,并逐步推广至全国。政策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
  根据实施方案,这19个省市分别是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
  姜增伟说,自去年6月1日以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等9个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一年来,消费者通过该政策享受补贴超过50亿元,受惠家庭达1400万户,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群体。(消息来源:都市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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