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六大举措”优化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5-05-22 16:02 浏览次数:

一是“简”。落实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设立民办养老机构在区行政审批局办理登记;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主要职责调整和变更登记申请。二是“放”。支持公建养老机构委托具备一定资质和专业养老服务能力的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目前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敬老院均实现委托运营,公建民营率100%。三是“建”。通过配置护理床或按规定比例配备养老护理员、无障碍建设、配备辅助器具的方式,加强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目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90%。目前全区已建设20家养老机构,数量居全市首位。四是“延”。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农村互助照料设施农村幸福院,提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全区共123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其中49处养老服务设施由27家专业养老企业运营管理。五是“助”。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完善城区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以步行15分钟为半径,改造提升社区老年助餐站点40处。六是“扶”。落实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推进养老机构和设施享受水电气居民价格和税费优惠。进一步督促养老机构加强自我管理,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在院老人的服务满意度。

信息来源:槐荫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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