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8

为进一步挖掘整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加大相关档案资料的抢救保护征集力度,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开发利用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厚植文化根脉,传播非遗文化,增强文化自信,融入和服务文化强区建设。现面向槐荫辖区公开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槐荫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文字,老照片,传承人、亲历者或知情人的口述访谈录音、录像等影音视频,传承人技艺流程、实物、代表作,非遗相关的历史文献手稿等。

二、征集类别

1.民间文学类:征集相关历史资料(手稿、抄本、地方文献、族谱等)、相关书籍、仪式器具、民俗活动场景还原、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

2.传统音乐、舞蹈、戏剧类:征集相关历史资料(旧曲谱、民间抄本等)、演出道具和服装、演出场景还原、代表性传承人作品、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

3.曲艺类:征集相关历史资料(以老剧本、手抄本等为主)、剧种服装、演出道具、舞台场景、代表性传承人作品、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

4.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征集相关历史资料、武术器械、武术套路(动作模型等)、传统竞技游艺活动场景、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

5.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征集相关文献资料(传统图样、设计稿、绘制本、模型等)、代表性作品、原材料与制作工具,代表性传承人作品等。

6.传统医药类:征集相关历史资料(医药文献、手抄本资料等)、中草药药物、药物炮制工具、治疗器械、传统医学模型(如针灸铜人等)、老字号相关实物,以及代表性传承人相关资料、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

7.民俗类:征集相关历史资料(手稿、抄本、地方文献、族谱等)、相关书籍、仪式器具、民俗活动场景还原、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

三、征集方法

1.自愿捐赠。鼓励档案所有者将其无偿捐赠给档案馆。凡向区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颁发档案馆《捐赠荣誉证书》。

2.有偿征集。对于确实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属个人所有的档案资料,区档案馆视具体情况有偿征集。

3.复制。一些无法征集到原件的珍贵档案,包括重要纸质文件和照片等,经档案所有者同意,可进行数字化扫描或者拷贝复制件作为资料征集进馆。

4.义务托管。对持有人既不愿意捐赠,又不愿意转让的珍贵档案资料,可委托区档案馆义务保管、利用,保留其所有权。

凡以捐赠、托管的形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济宁路1597号槐荫区档案馆

联系电话:0531-87588631

联系人:滕老师、周老师、陈老师

邮箱:hyqdaj@jn.shandong.cn



槐荫区档案馆

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槐荫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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