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槐荫区召开十三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工作要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为槐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区委书记孙常建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敬涛,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强,区领导鹿霆、王永华、齐敏、傅海卫、王海龙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听取部分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关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汇报。
孙常建强调,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为槐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要义,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区全过程和各方面,在知行合一中强化法治担当,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同第二批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将所学所悟转化为依法治区的具体行动和重要举措;要明确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全区“125510”发展思路,确保法治建设与全区中心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建立完善常态化执法司法检查工作机制,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推进机构职能优化,深化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普法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加强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融合建设,建立健全数字法治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加强党的领导,合力建设法治槐荫。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将法治理念贯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全过程,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副组长,相关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