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1979年在槐荫区齐鲁三联印刷厂工作,2000年辞职,在社会上一直正常缴纳社保,2013年在社会上办理退休,咨询如何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热线反馈:落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问题,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市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解决企业破产、改制后从社会上退休及国资委(区发改委)认定市属、区属(国有、集体)困难破产企业部分人员。当事人不属于因企业改制破产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在社会上退休人员.具体政策可咨询户籍地所在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