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围绕实施廉洁乡村工程,大力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目前,全区101个村(居)全部完成“三资”清查,清查资产总额共计38.8亿元,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6个,初步构建起城郊型农村预防腐败的有效平台。
针对清产核资工作覆盖面广、工作量大、村情千差万别的复杂局面,槐荫区精心筹划、科学实施,稳妥推进。区里成立了由纪委、财政、农业、审计及涉农两镇四办等10个部门组成的全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全区以区、镇(办)和村(居)财务人员为清查骨干,建立了2000余人的全区清查工作队伍。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和清查任务的不同,对村(居)实施小组又进行分工,分成资金清查实施小组、资源清查实施小组、资产清查实施小组等若干个小组进行清产核资。
具体工作中,槐荫区从不同村(居)特点出发,制定工作措施,开展全面清查,他们首先明确农村清产核资范围,由初步确定的93个行政村,又增加了由村委会改居委会的8个单位,全区共有101个村(居)列入本次清产核资范围,力求清产核资工作横到边、纵到底,最大限度地消除“盲点”和死角。根据部分城中村经营性资产多、村(居)集体企业多、拆迁征地项目多、集体资产成分复杂、占集体资产比重大的特点,把工作重点放在村(居)集体账务与村(居)办企业账务的清查核实、征地补偿款的清理和各类承包合同的理顺上,以此为突破口开展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根据部分镇农业村多、账务单纯的实际,重点对土地、“四荒”、宅基地等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对清查出的村(居)账外资产,及时登记入账,避免了村集体财产流失。
清查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把握政策,严格程序,及时公示公开。在清查前,对有关流程及时进行公示。公开统计摸底情况时,对所有资产进行了全面详实的清查登记,对有账无物、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账外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列出了清单,在村(居)的显要位置予以张榜公布,让村民监督;清查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公示至少10天,并保存相应的影像资料。“阳光清查”避免了少数人决策,杜绝了暗箱操作。
为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槐荫区加快机制创新步伐,通过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等项措施,提高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水平。他们在全区农村全部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驻综合惠民服务大厅开展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三资”管理工作,为村民办理业务提供方便。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由村集体组织委托授权,按照“账户统设、单独反映、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按村(居)独立建账,单独核算。他们还设立全区村级会计集中核算软件平台,将资产、资源的详细信息录入系统,区级、镇(办)级、村(居)级财务管理三级联网,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